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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租并举 让“蓉漂”住得上房安得了家

成都日报  2017-08-04 04:48

[摘要] “产业新政50条”明确要创新人力资源要素供给,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其中实施人才安居工程是重点之一。那么如何全方位实施人才安居,为助力国家中心城市产业发展筑巢引凤呢?

“产业新政50条”明确要创新人力资源要素供给,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其中实施人才安居工程是重点之一。那么如何全方位实施人才安居,为助力国家中心城市产业发展筑巢引凤呢?昨日,我市召开“‘成都产业新政50条’系列新闻发布第六场——成都市促进产业发展的住房保障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对《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的人才安居工程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进行了权威发布和详细解读。

记者了解到,本次出台的《细则》从人才安居的方式及标准、申请审核渠道、房源分配和筹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随着这一系列政策措施的配套落地,不仅优化我市住房供给模式,增加租赁市场供应,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更彰显出我市把为解决各类人才安居之忧的决心化为实践与行动的魄力,同时也将吸引更多人才和企业来蓉,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A

多种方式满足人才安居需求

高端人才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限的限制

为解决人才的安居问题,让人才无后顾之忧地在这里施展抱负、实现梦想和价值,《细则》针对不同类型人才群体的不同安居需求,分类施策,坚持多措并举,通过购租结合的方式满足人才安居需求。

据了解,人才安居方式包括人才购房支持、人才公寓租赁和购买、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租赁、自建人才公寓或倒班房租赁等方式。

购房支持方面,住房限购期间,对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等,经所在区政府(管委会)认定后,其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限的限制。

人才公寓方面,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标准的人才可申请租住由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租期为5年,租金标准由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根据人才和项目情况,按照市场租金的一定比例确定。租住由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满5年后可申请按入住时的市场价格购买,购房后5年内不得出售。

在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方面,产业高技能人才可按职住平衡原则申请租住产业新城(工业园区)的配套住房,租金标准由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根据企业和项目情况,按照市场租金的一定比例确定。

在自建人才公寓或倒班房方面,鼓励用人单位按照城市规划与土地出让管理有关规定自建人才公寓或倒班房,按照“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提供给本单位的基础人才租住。

从安居面积标准来看,人才公寓建设面积标准为60-120平方米,《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类人才安居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C类人才安居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D类人才安居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建设面积标准为35-120平方米。

为体现公平公正,《细则》规定在安居方式选择上,申请人若同时符合多种安居方式准入条件,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租住人才公寓期间人才类别发生变化的,可按调整后的类别提出申请,经审核后从次月起调整相关标准,累计最长不超过5年。

并且,本市人才安居工程与其他购房优惠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B

规范畅通申请审核渠道

通过成都人才安居信息平台申请各类“人才房

畅通申请审核渠道,是解决人才安居“最后一公里”的有效途径。《细则》坚持效率优先,以更规范的申请审核制度,提高申请的便利性,以鼓励各界各类人才来蓉创业就业、落户扎根。就申请条件和申请方式,《细则》作出如下明确:

申请由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标准并经人社部门认定;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市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申请租住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或中级技术职称、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并经人社部门认定;与所在产业新城(工业园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市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另一方面,市房管部门正会同人社、经信部门及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建立全市统一的人才安居信息平台。通过人才安居信息平台实现人才安居网上申请、各部门分类受理审核、房源租售入住、后期管理、退出管理等工作。

据介绍,各类人才通过人才安居信息平台在线注册登记,填写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对照准入条件提出人才安居申请,并提交身份证、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用人单位出具的《成都市人才安居申请表》、劳动合同以及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或产业高技能人才的相关证明材料(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等证书及获课题、成果奖等证明材料)等。

各类人才也可持上述申请材料至所辖区(市)县房管部门申请,由区(市)县房管部门将其信息录入人才安居信息平台。

区(市)县人社部门对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的人才资格和产业高技能人才资格进行认定并确定人才类别,以及对申请人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进行审核。区(市)县经信部门对产业新城(工业园区)企业进行认定。区(市)县组织部门对人才享受购房优惠政策进行审查。区(市)县房管部门对人才自有住房情况进行审查。

经审核通过的人才名单及相关情况由人才安居信息平台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所辖区(市)县房管部门确认人才安居资格。

C

科学透明组织房源租售

租期满后经审核合格的可申请购买所租住的人才公寓

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细则》指出要科学透明地组织房源租售,努力用最公平最人性化的住房租售制度,让广大人才都能住上房、住好房。

关于房源统筹,记者了解到,11城区房源由市房管部门按照安居申请情况统筹安排到各区房管部门,11城区房管部门接收房源后组织租售。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和各郊县(市)房源由属地房管部门自行组织租售。

关于组织租赁,各区(市)县按照以下原则组织租赁:申请人按照人才类别由高到低依次选房;相同人才类别的申请人选房顺序通过摇号确定;各区(市)县立足当地产业发展导向,自行确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条件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关于出售价格,人才公寓出售价格为人才入住时的市场价格。由房源业主单位参考同区域、同品质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确定,并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予以明确。

关于房源购买,租住由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满5年后,经审核仍符合人才公寓准入条件且绩效评价合格的,可申请购买所租住的人才公寓。申请购买有效期为租住期满5年之日起6个月内。到期未提出购买申请的,应退出人才公寓或按市场租金继续租赁。

D

高品质建设筹集房源

重点保障人才安居工程建设用地

人才住房如何建,在哪儿建?对于这个问题,市房管局表示,有统筹考虑。

总结近几年我市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住房筹集经验,借鉴外地城市人才住房筹集办法,我市坚持政府主导,市场方式运作,采取新增用地建设、存量房转换、在新建商品房项目中配建租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并纳入全市统筹管理。新增用地建设人才公寓、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项目,主要由政府组建全资开发公司组织建设,发挥国有企业的引领和带动作用,确保人才住房供给高效和可持续。

据悉,在项目规划选址布局时,人才公寓和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按照产城一体理念和城市综合社区建设要求,优化项目选址布局,完善各项功能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精心组织,确保项目品质。人才安居工程建设用地优先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重点保障。

E

首批项目本月开工

15个项目约5万套“人才房”拟于月底前开工

人才安居新政是对新人才观及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的实践。我市将紧抓落实,坚持实干,让各项措施尽快落地,切实解决“蓉漂”们的后顾之忧。

记者获悉,未来五年,我市将建设人才公寓和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2769万平方米,约35万套。其中人才公寓2229万平方米,约30万套;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540万平方米、约5万套。

2017年将开工建设各类住房项目共37个、总用地面积4244亩、总建筑规模590万平方米,约8万套住房。

其中,11城区首批项目18个、用地面积1337亩、建筑规模177万平方米;成都高新区项目5个、用地面积1646亩、建筑规模221万平方米;成都天府新区项目4个、用地面积749亩、建筑规模124万平方米;其他区(市)县产业园区配套住房项目10个、用地面积512亩、建筑规模68万平方米。

其中15个项目、用地面积2603亩、建筑规模376万平方米,约5万套住房拟于月底前开工,其余22个项目共计214万平方米计划于12月底前开工。

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

A类:国内外人才

主要包括: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获得者;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人选;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B类:领军人才

主要包括: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国家“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选、国家“千人计划”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完成人;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或项目主要完成人;中国工艺美术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C类:地方级领军人才

主要包括: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千人计划”人选;“成都人才计划”人选;享受四川省或成都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或项目主要完成人,省自然科学奖、社会科学成果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或项目主要完成人;四川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省级工艺美术大师;技术能手;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成都发展卓越人才奖”获得者;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D类:其他高级人才

主要包括:具有正高级(若相关行业领域不设正高级层次的须为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国内外高校毕业生(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省或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市级工艺美术大师;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其他按相关规定享受高层次人才政策的人才。

(注:《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根据人才供求情况适时更新)

【现场问答】

新政“新”在哪里?

范围广、标准高、实效强

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政“新”在范围广、标准高、实效强。在范围上,不仅是解决入选的国家省市高端人才安居问题,还纳入了技能型人才和产业发展的急需人才,大幅扩大了人才安居的范围。标准方面,人才安居项目的规划选址在交通便捷、配套设施完善的区域,规划建设中完善了各项功能的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同时,由政府组建的国有公司组织修建,确保了项目的品质,以及人才住房供给的高效和可持续。

在实效方面,人才安居项目的房源充足,供应量大。据了解,未来五年,我市将建设人才公寓和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约35万套,拟从8月底开始建设。市房管部门正会同人社、经信部门及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建立全市统一的人才安居信息平台。通过人才安居信息平台实现人才安居网上申请、各部门分类受理审核、房源租售入住、后期管理、退出管理等工作。安居申请审核通过可入住人才公寓,解决一次性入住需求。5年后,经审核仍符合人才公寓准入条件且绩效评价合格的,可申请购买所租住的人才公寓,以彻底解决安居问题。

为何还在产业新城(工业园区)建配套住房?

解决高技能人才的住房问题

“建设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用房是今年全市人才安居工程的重要部分,也是落实市委优先实施人才战略的重要举措和构建产业生态的客观要求。”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全市有项核心任务就是要加快建设以产业新城为核心的产业生态圈,以进一步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根据产业新城发展的人才需求多样化特征,人才公寓侧重满足了高层次人才的住房需求,而产业园区配套住房,侧重于满足技能型人才住房的需求。结合前期对全市产业园区落实其人才需求的调查情况来分析,目前,我市技能型人才对住房的依赖度达到了60%以上,严重缺房。所以,配套住房的建设能够有效解决符合产业园区、主导产业园区规划布局的企业高技能人才的住房问题,引进和留住高层次人才队伍。

另一方面,根据对产业园区的功能定位,配套住房建设是完善产业生态圈、非生产性服务配套的重要载体,我市初步规划修建首批配套住房5400套,总建筑面积为49.8万平方米。与此同时,也鼓励企业在自己的厂区内建设配套住房,多方式满足员工生产生活需要,缩小通勤范围,提升产业园区公共服务配套水平,将产业园区打造成一个宜居、宜业的产业新城,促进我市转型升级,更好地形成区域集中、产业集群、开发集约的产业生态链。

各类人才在提交申请时需注意什么?

要注意看清条件、传好材料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建议各类人才在申请时注意以下三点:

,申请前一定要认真研读申请条件,仔细比对本人所符合的条件类别,申请人才公寓的人才,必须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的ABCD类标准,申请时要按照网络系统的要求,准确选择符合条件的类别。

第二,按照个人申请所符合的基本条件,准确上传各类材料,由于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的条件分为四大类和几十个具体条件,涉及学历、技术职称、职业技能等级、科技奖励等内容,因此要求在提交这类材料时,一定要准确。

最后,提交上传的材料应清晰可辨。由于此次完全采用网络审核,所以对申请上传的材料有质量要求,为保障审核顺利和提高效率,一定要按照网络系统要求的格式和文件大小,并且保证上传的图像清晰,有利于后期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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