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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实施方案》
这个发自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官网的方案,你们应该都看了,原文我就不发了。
确定这个方案的是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说白了就是各大银行组成的机构,其中核心成员10家,普通成员机构479家,几乎几乎囊括了所有银行。
这个文件主要说的是:约定四川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的执行标准。
成都没变化。
影响的是正在跳钢管舞的地级市,毕竟部分地区要不完了:怕是疯了,三四线城市都卖一万了
具体内容:
一,首套房---首付比例调高到30%。
四川省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除西昌市)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首付款比例为25%。
四川省其他地区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首付款比例为30%。
变化:原来首套首付是25%现在涨到了30%,涨了5%。
二,二套房---其他地区首付比例调高为50%
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其中,成都市天府新区、高新南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且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25年;成都市其他11区,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且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25年;
四川省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除西昌市)首付款比例为40%;全省其他地区首付款比例为50%。
变化:成都三圈层及全省大部分地区二套房首付比例从原来的40%提高到现在的50%。
这个是名下已有一套还没结清的情况下是这样的,如果名下那套已结清那么还是优越的首套房。
三、三套以上贷款难
第三点说的是拥有两套房及以上还想买的家庭。
全省其他地区,已拥有2套及以上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变化:全省其他地区,你们屋头已经有2套及以上的房子了,还想买一套又想贷款的话那么必须把前面的都还清才行。
成都一二圈层因为限购根本莫得机会买第三套,所以对于成都来说第三点是不存在的。
实施日期:2018年8月24日,在本通知发布之日前,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经受理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并出具首付款缴纳有效凭证,其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按照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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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无比正经许高冷
【鸡哥买钻,主要靠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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