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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2018年第五批次7785套公租房开始登记

成都买房那些事儿 2018-08-29 10:09:48

日前,记者从成都市房管局获悉,成都市2018年第五批次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于8月28日开始进行承租意向登记,登记截止时间为9月25日17时。该批次公共租赁住房共计7785套,面向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保障对象配租。值得注意的是,已参与2018年、三批次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摇号未选房的保障对象,将自动纳入第五批次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登记,保障对象不需重复前往窗口登记及网上登记。

3类对象可参与登记

据悉,该批次公共租赁住房包括“锦欣苑”预计1206套,“锦丰新城”预计6579套。登记后的保障对象方可参加该批次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及选房。

哪些对象可以参与登记?

2017年8月28日至2018年9月21日取得《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并符合廉租租金标准准入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

2015年8月28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取得《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或《成都市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的其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取得《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或《成都市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的其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中家庭人口2人及以上的保障对象和单位组织申请的保障对象。

此外,凡在以上登记范围内的保障对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摇号配租:符合相关规定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受到市级及市级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申请家庭成员均为6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计生部门认定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的;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成年孤儿;参战退役人员、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符合规定的其他优先对象。

通过窗口或网络登记

据了解,保障对象可通过窗口登记和网络登记两种方式进行登记。其中,符合廉租租金标准准入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符合文件规定优先摇号的保障对象,必须到窗口登记。

网络登记,符合本批次登记条件且意愿参与本批次承租意向登记的其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必须到窗口登记的保障对象除外),可以通过登录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站,进入“住房保障”界面,点击“公租房网上登记专栏”参与第五批次公共租赁住房登记。

公租住房

“锦欣苑” 1206套 “锦丰新城” 6579套

参与对象

▲2017年8月28日—2018年9月21日:取得《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并符合廉租租金标准准入条件的保障对象

▲2015年8月28日—2015年12月31日:取得《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或《成都市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的保障对象

▲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取得《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或《成都市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的家庭人口2人及以上的保障对象和单位组织申请的保障对象

相关链接·

第三批次公租房今日开始选房

据成都市房管局消息,已参加成都市2018年第三批次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摇号的保障对象,可在2018年8月29日至9月18日期间,到成都市西御河沿街33号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住房保障服务大厅4-6号窗口进行选房,具体选房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据了解,该批次公租房可配租房源共计4075套。

按照要求,对于符合廉租租金标准保障对象,配租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其他保障对象为个人的,只能选择套一及以下户型。且面积超过4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若未在电话通知的选房时间前来选房的,可在选房时间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参与选房,但选房时须等当日选房对象选房完毕后方能选房。保障对象在选房时间次日起5个工作日仍未前来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

鉴于本批次选房人数众多,选房人员在选房之前可登录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网站,进入“住房保障”界面,点击“公租房网上登记专栏”先上网了解项目情况,便于节约选房时间。每位选房人员在窗口选房时间不超过5。

温馨提示·

选房后,选房人员须当场在《公共租赁住房预租赁合同》或《成都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通知单》上签字确认。房屋一旦选定后,不能更换。同时,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只租不售”,租赁总年限一般不超过6年。公共租赁住房使用期间,不得闲置、转租、转借或者擅自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用途。

(成都晚报记者 闫宇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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