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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热点评论:“以房养老”恐将“水土不服”

房产中国证券报  作者:费杨生  2007-01-14 10:45

[摘要]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的一位副会长近日表示,将探索建立“住房抵押、贷款养老”的试点。支持者认为,此举是住房保障制度备战老龄社会的一大创新,应该大力推行;反对者强调,此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的一位副会长近日表示,将探索建立“住房抵押、贷款养老”的试点。支持者认为,此举是住房保障制度备战老龄社会的一大创新,应该大力推行;反对者强调,此“舶来品”与养儿防老、共享天伦的传统理念背道而驰,且有继续推动房价上涨之嫌,恐将水土不服。

“以房养老”的学名叫做“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也就是房产 者以房屋产权为抵押,按月从金融机构领取现金直至身故。这相当于金融机构通过分期付款的形式,收购房产 者的房屋产权,故又称“倒按揭”。

“以房养老”在英美等发达国家已是一种成熟的房地产金融产品,但在我国尚为雏形;一些业内人士正为其“长大成形”而积极寻求银行和保险机构的支持。他们称,此举是适应国情的一大创新,是备战老龄化社会的住房保障制度创新。它可以解决部分老年人的经济顾虑,满足其养老保障需求。统计显示,2005年底,60岁以上老年人口近1.44亿,占总人口的比例达11%,纯老年人家庭占有老年人家庭的比例已经将近40%。

此外,此举还是金融混业经营的创新。给银行、保险公司增添了盈利新品种,也是刺激消费、扩大内需的创新。要想60岁之后“以房养老”,人们就得在60岁之前拥有至少一套有完全产权的住房,这就将未来的卖房需求提前转化为了买房需求。

与此同时,“以房养老”不符合国情的质疑之声也此起彼伏。一是观念上的障碍。国人“养儿防老、共享天伦”的家庭观念,以及“但存方寸地,留于子孙耕”的财产继承观念仍根深蒂固。二是制度上的障碍。我国农村的宅基地不允许抵押,“以房养老”在农村怎么推行;城镇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只有70年,到期之后的风险如何分担等等。再则就是一系列的技术问题,比如,“倒按揭”险种如何设计,房价如何评估等。更重要的是,对10年以上的利率水平、房价水平的评估会十分困难,银行或保险公司的长期风险定价能力将备受考验。

更甚者,一些专家认为,在住房价格“疯涨”的当下,“以房养老”实则是“火上浇油”。因为,要抵押,先有房,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刺激原本就较为膨胀的住房需求,使房价继续亢奋下去。而且,住房肩负养老重任后,还会加剧普通民众的“被剥削感”:前半辈子辛苦赚钱买房,后半辈子为了生活又卖房。

还有一种声音则是,“以房养老”实则是公民个人完全承担了养老保障,政府则部分地推卸掉了社会保障的义务,这与建设一个有责任的政府不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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