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2日下午,南京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贯彻住建部等部委宏观调控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明确规定,为保障本市居民自住改善型和外地来宁工作需要购房,南京暂时限制购买第三套住房; 同时取消自住改善型购房补贴; 而新建商品住房上市必须明码标价、“一套一标”。
12日下午,南京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贯彻住建部等部委宏观调控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明确规定,为保障本市居民自住改善型和外地来宁工作需要购房,南京暂时限制购买第三套住房; 同时取消自住改善型购房补贴; 而新建商品住房上市必须明码标价、“一套一标”,申领预售许可证必须申报价格,申报价格3个月内不得调高。
《意见》在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有关优惠政策方面也有所调整。南京市房地产人士介绍说,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将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自2010年10月20 日起停止执行该市的自住改善型购房补贴政策。
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 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 且该住房属于家庭 住房的,减按1% 税率征收契税;个人购买的普通住房,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 不得享受上述优惠政策,一律按3%税率征收契税。至此,据各地发布的房产调控政策汇总,已经有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南京、宁波、福州、厦门八城市出台住宅限购令。
与京沪杭等每户家庭只能购 套房相比,南京、深圳政策稍显“温和”,即每家至多可以购买两套房。新华社、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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