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年3月9日上午9时,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 在梅地亚 多功能厅举行主题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市场调控”记者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司长沈建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司长冯俊出席记者会接受媒体采访。
2011年3月9日上午9时,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新闻 在梅地亚 多功能厅举行主题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市场调控”记者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司长沈建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司长冯俊出席记者会接受媒体采访。
种,由政府出地、政府 、政府管理。像建设廉租住房一样,由政府无偿划拨土地,由政府融资建设。我刚才讲过,我们有融资平台,我们要列入财政预算,我们要提取土地出让净 。我再补充一个,今年 代地方发行的2000亿元的国债当中,地方要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 是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第二种模式,政府可以划拨土地,吸引社会机构来参与建设。就形成了政府出地,企业出钱,通过这样一种模式,来建设一大批公共租赁住房。 是在一些用工比较集中的开发区、产业园区,以及一些用工比较集中的大企业,用了成千上万的职工。我们想,这些企业可以采用我刚才说的第二种方式,由政府划拨土地,由企业出资建设,首先满足自己企业职工公租房的需求,同时也要不断向社会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这里面有个算账问题,日后我们再细细地研究,眼下 要紧的是把这些公租房建设起来。
第三种模式,有些地方正在准备做这方面的尝试,当然这是一种探索,就是政府拿出一部分土地,这部分土地是定了性的土地,它的用途就是建公共租赁住房。让各类企业,无论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还是从事其他行业但是用工比较集中的企业,以及其他机构 者,由他们通过市场方式取得这些土地,然后自己去建设公租房,并拥有这部分公共租赁住房的 权。但是不论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是由政府来核定以后,给予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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