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暖房子’工程是党和政府情系民生、惠及百姓的好举措,不仅驱走了寒冬,更温暖了百姓的心。建议 政府将吉林省实施的‘暖房子’工程列入国家示范工程,让这项惠民工程惠及更多百姓。”全国政协委员赵吉光如是说。
“‘暖房子’工程是党和政府情系民生、惠及百姓的好举措,不仅驱走了寒冬,更温暖了百姓的心。建议 政府将吉林省实施的‘暖房子’工程列入国家示范工程,让这项惠民工程惠及更多百姓。”政协委员赵吉光如是说。
赵吉光委员告诉记者,吉林省委、省政府从2010年春采暖期结束以后,启动了大规模的“暖房子”工程建设。一年来,“暖房子”工程取得了重大进展。根据有关数据统计,吉林省9个地级城市新增供热能力7246.9万平方米,改造撤并小锅炉房811座,改造陈旧供热管网818公里,完成既有建筑外围护结构改造985.06万平方米,供热计量改造582.06万平方米。
“如此惠民工程,有必要向推广,让更多的老百姓都能分享到‘暖房子’带来的温暖。”为了推动“暖房子”工程建设取得更大实效,赵吉光委员提出如下建议:
国家加大对吉林省的资金扶持力度,提高节能改造奖励标准,并优先与吉林省签订改造协议,3年既有居住建筑改造面积不少于6000万平方米。
吉林省地处北方严寒地区,供热能力欠账较多,目前首要任务是提高居民采暖的保障能力,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因此,国家在实施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中,应因地制宜,在确保安装栋表并以此做热费结算的基础上,加快完善配套政策,逐步推进分户供热计量收费。
地级城市既有居住建筑量大,如在3年内完成40%的节能改造任务,地方配套资金压力较大,建议国家对吉林省重点节能城市给予更大支持,优先安排任务并将考核年限延长至2015年。
建议国家对供热企业提供优惠的信贷政策。给予银行贷款支持,并落实信贷额度100亿元。同时,给予供热企业和节能服务企业 待遇,延长国家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给予北方供热企业的 政策期限。(特派记者李林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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