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深圳重点围绕“政策、标准、示范”三个方面,先行先试,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住宅产业化单项技术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
深圳重点围绕“政策、标准、示范”三个方面,先行先试,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住宅产业化单项技术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
深圳作为 住宅产业化综合试点城市,以保障房建设为契机积极探索住宅产业化,并通过示范项目引导产业发展。“十二五”期间深圳计划新增安排筹建保障性住房24万套,其中2011年计划开工7.3万套。为加快建设速度,深圳鼓励品牌开发商采用代建方式加入到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同时结合 物业、旧改项目 配置30%保障性住房、商品房配建保障性住房等方式,合理地解决保障房规划问题。
从2006年开始,深圳市先后制定出台了《深圳市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深圳市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深圳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方案》、《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法规,对住宅产业化进行了相应规定,并对建筑节能、建筑废弃物和一次性装修提出了要求,同时在示范项目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规定新建住宅必须进行一次性全装修。目前,深圳市新建建筑必须强制达到50%的节能标准,实现建筑废弃物综合回收利用率达30%。同时,新建保障性住房交付使用前必须完成室内一次性全装修。
深圳住宅产业化集聚效应初显。住宅产业化不仅成为完成保障性住房的关键性举措,更是传统建筑产业转型升级、转变发展方式的必由之路。目前已有各地几十家住宅产业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生产企业与深圳住宅产业化示范基地联手,共同打造和开创住宅产业化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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