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促进房价合理回归”。业界普遍认为这一提法意味着 的目标已经越来越明确。那么房价降到什么程度才是“合理价位”?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促进房价合理回归”。业界普遍认为这一提法意味着 的目标已经越来越明确。那么房价降到什么程度才是“合理价位”?
房价与居民的收入相适应,很容易让人想起一个经常被用来佐证我国房价高的专业术语“房价收入比”,即一个地方或城市每户居民的家庭购房总价与家庭年收入的比值。
目前有一种比较流行的说法认为,房价收入比在3~6之间为合理区间,如果考虑住房贷款因素,住房消费占居民收入的比重应低于30%。
如果按照这一标准,我国多数城市的房价都属于过高范畴,一线城市房价收入比更是远高于这一水平。以北京为例,目前以郊区为主的普通商品房成交均价为每平方米1.8万元,平均单套成交面积在100平方米左右,总价约180万元。北京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1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2903元,以一家三口家庭计算,年收入在12万元左右。按照180万元计算,房价收入比达到了15以上。
如果算上贷款利率,以购 80万元房产,首付80万元贷款100万元计算,20年利息成本高达86.8万元,也就是实际购 套180万元的房产,需要真实支出266.8万元,房价收入比就达到了22~23,远高于上述标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专家表示,房价收入比3~6倍说法,是20世纪90年代初 银行专家在进行中国住房制度改革研究时提出的一个 银行认为“比较理想”的比例,哪知道这个比例对中国产生了这么大的影响。
“中国的房价收入比高,除了房价 值高以外,也有一定的特殊原因。”北京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张大伟认为,我国百姓传统上对土地以及住房的归属感,使得购房人对居住支出的容忍度 高,大城市经常出现几代人、两个家庭支持一个年轻人家庭购房的情况。而目前快速城市化的过程中,必然会出现住房需求大幅增长推高房价收入比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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