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5月初,本报报道了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在我 城区开展“国土分户发证年”活动的相关情况,消息见报后,不少读者给本报打来热线,表达了进一步了解相关信息的意愿。
5月初,本报报道了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在我 城区开展“国土分户发证年”活动的相关情况,消息见报后,不少读者给本报打来热线,表达了进一步了解相关信息的意愿。为此,记者搜集了部分问询较多、关注度较高的问题,采访了市国土局相关人士。
记者:本次活动,是不是国土局要求购房者必须办国土证?
国土局:国土证和房屋 权证一样,都是房屋 权人的物权凭证,是不动产物权登记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土证是个人或单位进行施工建设、房屋买卖交易、融资贷款和土地征收拆迁时获得补偿的重要凭证,经依法登记后生效。按照《物权法》、《土地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土地登记以申请为原则,购房者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办理国土证。
记者:有消息称此次办理国土证时间很短,当前办证还可以减免几百元的费用?
国土局:这次“国土分户发证年”要到2013年4月1日才截止。活动期间,国土局将抽调更多工作人员专门办理此事项,周六、周日也正常上班,建议大家合理安排时间,不用扎堆前来办证。此次我们也只按统一标准收取20元/本的证书工本费,不再另外收费。
记者:那是不是到明年4月1日后,就不能再办证了?
国土局:今年5月1日到明年4月1日,主要是集中办理2010年1月1日前领到房产证的。本次活动期间因故未能及时办理或2010年1月1日之后取得房产证的,我们将在活动结束后,继续按照相关活动程序分户登记办理,政策不变、收取工本费标准不变。
记者:办理分户国土证是不是必须本人来办?
国土局:根据土地登记相关规定,房屋产权证上载明的 权人本人确实不能到现场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理。委托他人代理的,必须持产权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土地登记委托书》。《土地登记委托书》可在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下载,填写后由产权人签字捺指印,方能委托他人办理。
房屋产权为共有的,可由共有人之一持 共有人的房屋产权证及身份证原件前来办理,不要求提交《土地登记委托书》。未成年人需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代理境外申请人申请分户登记,授权委托书和被代理人身份证明应当经依法公证或者认证。
记者:产权证的 权人过世或赠与了,又或者产权证上的房屋地址变更,能不能办理?
国土局:产权证上载明的 权人过世的,应先在市房管局办理变更登记,将 权变更到其继承人名下,再到房屋所在地国土分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赠与合同双方当事人先行办理房屋 权变更登记后,再向房屋所在地分局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分户);如产权证上的房屋地址发生了变化,应先到市房管局办理变更登记后,持变更后的产权证到国土窗口办理国土证。
记者:为什么有的市民交了件被告知要30个工作日才能拿证,而有的人交了件当场就可以拿证?
国土局:现场工作人员收件后,会从电脑系统中查阅市民的房屋是否已做过地籍调查。如果此前房屋所在的楼盘有业主先来办理,国土测量机构已到现场实测,该楼每户的分摊国土面积已录入系统,业主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即可领取国土证。反之,如窗口接受申请后发现未经地籍调查,则需转到国土测量机构到现场地籍测量,因此需要30个工作日后才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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