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外滩 案:一审判 中国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成都商报  2013-04-25 08:05

[摘要] 为了一块曾拍下92.2亿元天价的“外滩 ”,引发复星国际、 等中国地产“大腕”对簿公堂。昨日,上海“外滩 ”案在上海市一中院判决,法院认定被告间的股权转让协议侵犯了原告复星国际的优先购买权,属无效协议,应恢复原状。判决后,记者从被告 中国方面了解到,该公司将上诉。

为了一块曾拍下92.2亿元天价的“外滩(小区网论坛) ”,引发复星国际、 等中国地产“大腕”对簿公堂。昨日,上海“外滩 ”案在上海市一中院判决,法院认定被告间的股权转让协议侵犯了原告复星国际的优先购买权,属无效协议,应恢复原状。判决后,记者从被告 中国方面了解到,该公司将上诉。

事件回放

中国收购“”

2010年2月,资产净值总额仅30亿元的上海证大上演“蛇吞象”,以92.2亿元拿下该 ,然而因为资金不足,上海证大在同年4月公告宣布,与复地集团(复星国际方)、杭州绿城及上海磐石 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成立上海海之门房地产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之门”),复地集团是大股东,拥有50%股份,其他3家公司拥有余下50%的股份。

其后,上海证大和绿城萌生将持有股份变现的想法,并联手积极寻找买家。而这块 地块也引起潘石屹及其 中国的关注。2011年12月, 中国发布公告,“旗下全资附属公司上海长烨从绿城控股、上海证大和上海磐石手中以40亿元价格收购外滩8-1地块50%的股权”。这个结果让复星国际不能接受,并 终诉诸法律。

争议焦点

复星是否享有优先权

在开庭时,双方曾围绕复星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等焦点问题展开激烈辩论。复星国际认为,在复星公司没有表示许可的情况下,上海证大和绿城控股便擅自将股份转让给 中国,侵犯了自己的优先购买权。

中国方则表示,复星国际先于 中国,早就和上海证大、绿城控股商讨购买外滩地块50%的权益,但三方始终未达成一致。之后, 中国才与证大、绿城洽谈,但复星国际 终给出的商业条件低于 中国的条件,因此转让协议合法有效。

昨日法院宣判时表示,本案的焦点是被告的交易行为如何评判,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无效。此次股权转让交易涉及海之门公司的股权,其中复星处于相对控股地位。交易发生后,从形式上看是间接转让行为,但这种转让行为直接损害到原告的利益,影响到有限公司的稳定性,也不利于该地块的开发。

根据公司法股东优先购买权的相关规定,被告在出让50%股权前,曾询问原告是否要购买该股份,说明被告对该规定是明知的。但被告没有继续执行,有悖协议,规避原告的优先购买权。因此,被告是以间接出让的方式达到转让股权的目的,剥夺了原告的优先购买权,有主观恶意,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同时,根据合同法,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无效。被告间达成的股权转让协议符合无效情形,因此协议无效,应恢复原状,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特价房成都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