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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连续涨42个月 “群租”的困局如何打破解

新华网  2013-08-27 15:11

[摘要]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7月,全国房租已连涨42个月,房租成为许多“漂一族”的“梦魇”。一边是租金大幅上涨,一边是多个城市限制群租,矛盾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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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收入的三分之一要交房租。”面对两个月一涨的房租,北京一家公司的员工小黄坦言吃不消,“工作是临时的,生活是‘蚁族’的。”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7月,房租已连涨42个月,房租成为许多“漂一族”的“梦魇”。一边是租金大幅上涨,一边是多个城市限制群租,矛盾如何解决?

“三潮”叠加:租金连连上涨,房客“压力山大”

北京东三环一间15平方米的房间里,挤着两张双层架子床,四处凌乱地摆满了行李和小物件,这里是小黄等4个人的“蜗居”。

七八月份是传统租房旺季,也是今年700万毕业生的就业季,打工潮、毕业潮、开学潮“三潮”叠加使租房市场异常繁荣,需求大幅增加。据我爱我家市场研究院统计,以北京为例,7月中旬通过我爱我家找房的新增租赁需求比6月同期上涨了12%。

需求大幅增加推动房租飙涨。国家统计局和中介机构的数据显示,7月份,广州房租环比上涨6.9%,同比上涨17%;北京多个主城区的租金环比涨幅达8%,甚至大大超过新建住宅环比价格增幅。

一线城市核心城区和 的租金更是涨得离谱,屡屡出现房东“”租金的情况。北京宣武门附近一套110平方米的三居室,今年初租金为8000元,7月份房东报价普遍飙涨到11000元,半年间涨了三成多。

“高房租下,群租成为一种必然选择,房租持续上涨,只能导致群租问题更加突出。”对外经贸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廉思的课题组调研发现,北京“蚁族”总数已达16万人,平均住房面积只有6.4平方米。

面对不断上涨的租金,许多租客表示“压力山大”。来自我爱我家市场研究 的数据显示, 近4年来,房租所占工资比例已由2009年的27.5%上升到2012年的四成。

窘境频现:一纸禁令难奏效,群租客变“游击队”

为规范群租行为,北京市7月中旬出台《关于公布我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少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不得超过2人。

这让从安徽来北京打工的小孙颇感无奈,她此前的5年里换过2次住所,一次是2009年北京市八部门联合发布通告,禁止隔断房间进行出租,第二次是2011年北京集中清理地下室。“一次比一次换得小,一次比一次搬得远,快成了‘游击队’。”

治理群租乱象,是许多城市共同面对的问题。2012年,上海也出台了相关规定,不得将原始设计的房间分隔并按床位出租,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杭州市也在研究通过提高群租房物业收费规范管理。

事实上,阶段性治理的效果被证明很难到位,往往是检查过去后,群租客再次回流。

一组数据多少能说明“人更多房更紧”这一“窘境”:据我爱我家的数据显示,2011年和2012年,北京市新增租赁客户同比涨幅为64%、34%,租赁房源却同比下降47%、36%。需求的“窟窿”似乎总也堵不上。

有经验表明,如果在提高政府管理水平上下工夫,这些问题并非不能解决。

中原地产广东项目经理黄韬告诉记者,同样面临人多地少、房价昂贵的香港,政府并没有对群租房一禁了之,而是加强监督和服务,居民对包括房屋逃生楼梯和其防护门廊在内的任何改动都要予以备案,从而容纳了数万没有资格申请公共房屋的人在此居住。

“不平衡供给,一切都是舍本逐末。”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苗乐如认为,稳定房屋租赁市场价格,应该通过市场和保障的“双轨制”解决;市场方面,刺激和鼓励闲置房源入市;保障方面,增加公租房有效供给。

均衡资源:为大城市“减负”为小城市“加油”

“去年以来,地价涨——房价涨——房租涨成了一个循环。”黄韬说,房价上涨将部分买房需求挤压到租房市场,客观上推高了租价。

暨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胡刚表示,这一轮租金大幅上涨,不排除中介联手炒作的因素。“国五条”出台以来,住房价高量滞,于是房租收入成了房产中介用来弥补收入的重要手段,不乏中介劝房主提高租价。还有些房子,几经倒手,“二房东”赚取价差的行为造成租价虚高。

缓解一房难租的窘境,不但要盘活存量,还要增加供给。

去年,包括公租房廉租房等保障房项目陆续入市,但“叫好不叫座”的现象却存在,一些项目申请率还不到一半。专家称,能否降低租金和申请资质门槛,将一部分租房需求分流到保障房中来。

然而,深究房租屡屡上涨的深层因素,却是大小城市资源配置失衡,几十年的城乡二元结构造成政策向 城市倾斜,城乡资源失衡,不同地区 、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差距甚大。大城市成了人才的磁石,人们为了更多的机会从小城市涌入大城市,更加重了大城市的负担。

采访中,北京“群租客”小章说,一些人的理念也陷入了误区,大家都觉得大城市机会多、资源好,但是真正生活在这里,才会知道这里的诸多不便。

专家认为,中等城市也应当以新型城镇化为契机,从产业规划、土地改革、户籍制度、资源调配等方面多管齐下,提高自身吸引力,引导人才从大型城市回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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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阅读:新规“群租”界定引发疑问 大学生宿舍不算群租)

“大学生宿舍也是群租,政府怎么不管管呢?”昨天,一位微博网友转发《关于公布本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时,添加了这样一句评论。近日,在此《通知》发布之后,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一个居室中 多只能居住两个没有法定关系的人这两条规定,引发了热议。

大学生宿舍没违规

“大学宿舍哪间不是上下铺,难道大学都违规了?”如果在微博上搜索“宿舍”、“群租”,跳出的是很多雷同的疑问。学生宿舍是否属于《通知》中规定的“居室”,很多人都闹不明白。

“其实仔细阅读《通知》后会发现,通知里有一句话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

对于大学生宿舍的问题,就属于“另有规定”范畴。2000年, 部曾经发布《关于大学生 建设标准问题的若干意见》,称“争取用三年左右(小区网论坛)时间,实现‘四二一’目标”。其中本科生4人一间,生均建筑面积8平方米,硕士生 2人1间,生均建筑面积12平方米,博士生 1人1间,生均建筑面积24平方米。

市规划委相关负责人则表示,2006年2月施行的国标《宿舍建筑设计规范》中要求,宿舍居室按其使用要求分为4类,1类居室中每室居住1人,人均使用面积16平方米;2类居室中每室居住2人,人均使用面积8平方米;3类居室中每室居住3至4人,人均使用面积5平方米;4类居室中每室居住6或者8个人,可以使用双层床,人均使用面积不宜少于3平方米。

因此,学生宿舍所执行的应该是这两个法规和标准,和这次界定“群租”所针对的住宅没有直接关系。

违建商业楼群租另有罚则

“如果这个条款专门针对正规住宅,那岂不是意味着小产权房、商业 楼里头的群租反而没人管了?”

这份《通知》依据的条款之一,是2007年本市发布的《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其中第十七条要求“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禁止将违法建筑和其他依法不得出租的房屋出租”。

其中还提到,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出租的房屋存在治安、消防安全隐患的,责令改正,并可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近几年,海淀、丰台等区县已经拆除了不少违建“群租房”。而在2011年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有关事项的通知》时,就已经要求,未取得房屋 权证的房屋,经核实属于合法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属于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按照规定使用年限的年平均房屋重置价乘以剩余年限的数额给予补偿;属于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公司宿舍尴尬无法解

对于学生宿舍有所界定,但对于一些企业为了留住人才提供的“福利”,却仍旧属于群租房性质。

针对群租的界定标准一出,方庄附近一家连锁餐饮企业的老板张女士多了一件烦心事儿。她租了一个大三居当宿舍,供30多名服务员居住。如今政策标准一划定,她这“宿舍”成了不折不扣的群租房。

“有些单位给职工提供的宿舍也是群租性质。这些人如果不群租,只能离开北京。”网友“安安靖靖的生活”说。

《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中第二十一条显示,“集中出租房屋供他人居住,出租房间达到10间以上或者出租房屋居住人员达到15人以上的,出租人应当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专门的管理人员,设置监控、灭火等治安防范、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通道,并建立信息登记簿或者登记系统”,“单位承租房屋作为集体宿舍供本单位职工居住的,单位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安装监控、灭火器都没问题,就是希望能再明确一下,企业为员工提供宿舍的,还能不能继续租。”张女士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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