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将探索回购存量商品房用于棚改
四川日报 作者:熊筱伟 2015-01-28 15:16
[摘要] 今年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力争达40%
今年
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力争达40%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1月27日透露,货币化安置将成为今年我省棚改政策的一大亮点。同时,为降低
存量商品房压力,并且更高效地解决棚改户的住房问题,今年我省将 探索政府回购存量商品房用于棚改房。与之前成都市回购存量商品房作为
公租房的政策不同,公租房的
产权依然属于政府,但用于棚改房的存量商品
房产权则将属于棚改户。
为何回购?
“团购”
安置房可获15%折扣
今年我省将启动危旧房
棚户区改造30万套,其中货币化安置比例力争达40%。
目前,我省
棚改货币化安置的主要方式是,老百姓自主在市场上
选房,政府支付房款。政府回购
存量商品房,用作
棚户区改造居民
安置房则是货币化安置的一种全新探索。两种方式都遵循一个原则:政府出资金额都取决于原住房评估价格,超出部分由居民补足。
与“居民
选房、政府付款”相比,新的探索能凭借数量获得价格优惠。杜鸣联合
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总经理张志伟表示,以成都为例,批量购买50套以上的商品房,将获得总价10%到15%的折扣。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政府回购商品房,有助于“消化”现有商品房。去年我省
房地产开发 同比增长13.7%,新增商品房数量不小。
如何回购?
是否进行,以棚改居民意愿为主
对棚户区居民来说,要不要货币化安置?政府是回购商品房还是支付房款?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问题都以棚改居民意愿为主,政府不会强制要求。
该负责人介绍,相关指导意见和实施细则目前尚未出台。就流程而言,政府将先广泛征求棚户区居民意见,如愿意由政府回购商品房作为
安置房,则选择相应
楼盘,签订征收补偿协定,由政府组织与
开发商“讲价”并购买,终转交给居民。若商品
房价格超过补偿额,由居民补足差价。
2012年成都市曾购买商品房,用作
公租房。省住建厅透露,目前全省还没有政府回购商品房用作棚改
安置房的案例。
有何难题?
能否提供足够中
小户型安置房 如今我省商品
房价格,处于近年来低点。政府是否会“囤房”,即先买下
房产,再由棚户区居民来选择?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未给出明确回复。
张志伟认为,政府“囤房”不太可能:一是“囤房”占用大量资金,成本高企;二是政府“只亏不赚”——以成都市为例,实行
安置房价“就低原则”,若
房价上涨,政府以 前收购价与居民结算;房价下跌,则以下跌前评估价结算。他认为,和居民、
开发商谈妥后,政府应该才会出手“
购房”。
在张志伟看来,棚改
安置房面积中
小户型居多,在市场中能否找到符合条件、数量足够的商品房,是该政策推行的一大难题。这需要政府提前做好调研。(记者 熊筱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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