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楼市快讯 > 正文

评论:“危改金”岂能被“雁过拔毛”

华西都市报  作者:马榕  2015-05-26 11:38

[摘要] “我们要领取危房改造(安居工程)补助款,需先捐款3300元,不捐款就不能领取。”陕西宝鸡市渭滨区高家镇上川村村民反映。据悉,该村共有88户村民可享受万余元的危房补助,但村上却要求,不捐3300元“修路款”,就不能领补助。目前,相关部门已经对违规做法进行了纠偏。(5月25日《华商报》)

“我们要领取危房改造(安居工程)补助款,需先捐款3300元,不捐款就不能领取。”陕西宝鸡市渭滨区高家镇上川村村民反映。据悉,该村共有88户村民可享受万余元的危房补助,但村上却要求,不捐3300元“修路款”,就不能领补助。目前,相关部门已经对违规做法进行了纠偏。(5月25日《华商报》)

肖华:无论有何难处,都不能作为不发放惠民资金或者克扣惠民资金的理由。可是一些村干部这么做,恐怕就是认为这样的“捐助”方法有效。一旦惠民资金到了村民口袋里,在让他们捐助出来就难了,不如让发放惠民资金和捐助绑架在一起,这可以很快的完成任务。

钱兆成:村民集资修路也应该采取公开的方式,让村民知道自己钱用到了何处,而不是用胁迫手段,逼迫村民捐款。捐款是否真的用在修路上,这些都不明不白、不清不楚。如此强捐有打着慈善的幌子转嫁自身责任、多掏民众腰包的嫌疑。

杨朝清: 社会学家孙立平认为,多年来,我们形成了一种荒谬的“代价论”,即为了达到目标,做出一些牺牲是必要的。这种所谓“代价论”,不仅仅造成对恶行的冷漠,重要的是,为这种冷漠找到了 说服力的理由。“逼捐”就是一例。

余明辉:面对危改金“欲领先捐”,“该退就退”固然必须,但对村干部的违法违规以及县乡的监管不力进行追责也必不可少。更关键的是,对此次问题中暴露的监管漏洞和监管不力,更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度完善和堵漏,才是根本。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特价房成都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