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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有权拒绝“山寨契约”

天府早报   2015-06-05 05:49

[摘要] 4月28日,省住建厅联合省工商局发布了《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下称“购房合同”),该购房合同将于2015年7月1日起在四川省范围内施行。昨日,两部门相关负责人举行媒体见面会,对合同示范文本的内容进行 解读。

4月28日,省住建厅联合省工商局发布了《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下称“购房合同”),该购房合同将于2015年7月1日起在四川省范围内施行。昨日,两部门相关负责人举行媒体见面会,对合同示范文本的内容进行 解读。

省住建厅房管处处长程刚介绍,根据商品房买卖行为的各组成部分,共分合同当事人、商品房基本状况等十个章节,从而共同构成商品房交易的全部环节。

在“商品房基本状况”内容中,对项目建设、预售依据、该商品房位置、用途、面积等到房屋权利状况,进行了全面约定。程刚说,此外内容中还增加了“车位”选项,以方便在车位买卖过程中不另行起草合同。

在“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内容中,新版《文本》对供水、供电、 、电话通信、有线电视和宽带网络等六项基础设施,其开通手续及相关费用分别由谁承担进行了明确。

“有许多购房者在购房时对买卖合同看得不仔细,导致实际交房后才发觉被‘坑’。”省工商局合同处处长罗春介绍,7月1日以后,消费者买房时可以要求开发商使用新版合同文本,购房者前期可以在省住建厅网站、省工商局官方网站进行文本资料下载。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使用新版标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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