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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商品房供需均上涨 土地供应大幅增加

中指研究院  2015-06-09 07:14

[摘要] 本周,成都市主城区新增预售面积环比上涨,共计新增39.99万平方米,环比涨幅为9.75%。其中,位于成华区龙潭路33号的上古天地项目新增预售面积大,为7.75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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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市场:商品房供需均上涨

新增预售面积环比上涨。本周,成都市主城区新增预售面积环比上涨,共计新增39.99万平方米,环比涨幅为9.75%。其中,位于成华区龙潭路33号的上古天地项目新增预售面积大,为7.75万平方米。

商品房成交面积环比上涨。本周,成都主城区商品房成交面积环比上涨,共成交24.87万平方米,涨幅为3.66%。其中商品住宅共成交18.95万平方米(1998套),环比上涨1.04% ;非住宅共成交5.91万平方米,环比上涨13.04%。本周商品住宅套均成交面积为94.86平方米,较上周减少了3.30平方米。

二手房成交面积连续五周上涨。本周,成都主城区二手房成交面积连续五周上涨,共成交20.74万平方米,环比涨幅为7.99%。其中二手住宅成交面积为15.13万平方米(1603套),环比下降9.70%;二手非住宅共成交5.60万平方米,环比大涨129.27%。

开盘情况。本周,成都新开盘项目共5个,去化率均较低

 

供应: 本周(6.1-6.7),成都市主城区新增预售面积环比上涨,共计新增39.99万平方米,环比涨幅为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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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上古天地项目新增预售面积大,为7.75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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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交易: 本周(6.1-6.7),成都主城区商品房成交面积环比上涨,共成交24.87万平方米,涨幅为3.66%。其中商品住宅日均成交2.71万平方米(285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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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交易:主城各区商品住宅成交面积仅锦江区、成华区和武侯区环比上涨

高新区成交面积大,共计成交6.17万平方米(595套),环比下降13.40%;成华区共成交4.90万平方米(570套),环比上涨22.43%;青羊区成交面积小,为1.18万平方米(134套),环比下降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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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交易:本周(6.1-6.7),成都主城区住宅成交均价为9670元/平方米,环比微幅上涨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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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盘情况:本周(6.6-6.7),成都新开盘项目共5个,去化率均较低。其中,珠江青云台和东华虹湾1号开盘去化率分别为20.2%和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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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 本周(6.1-6.7),成都主城区二手房共成交20.74万平方米,环比上涨7.99%。其中二手住宅成交面积为15.13万平方米(1603套),环比下降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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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市场:本周(6.1-6.7),成都土地市场成交土地5宗。双流县协和街道一宗地块遭遇流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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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市场:本周(6.1-6.7),成都土地市场新推土地17宗,其中都江市7宗,金牛区4宗,青羊区3宗,武侯区2宗,新都区1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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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出及成交土地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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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资讯

政策:职工与老单位“分手”公积金可暂封存

据悉, 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 发布《 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封存账户管理办法》,职工与老单位“分手”,但尚未找到新单位的,公积金部门将为其提供公积金账户的内部封存服务。待找到新单位后,可以再办理公积金账户的转移手续。国管公积金表示,封存账户包括内部封存和集中封存。内部封存是职工与单位暂时中止工资关系,但仍保留劳动关系的,单位应自停发工资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内部封存手续。

政策:国管公积金降低贷款门槛 买政策房无须贷款

据悉,国管公积金 发布公告称,对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高额度为120万元。和市管公积金不同的是,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贷款结清后,不再受“职工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结清满5年后,方可按规定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限制。此前,这一规定只限于国管公积金。

 公司:蓝光发展新增43.4亿元担保额 涉及6家川内公司

近日,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拟预计新增对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43.4亿元的担保。据了解,新增担保公司分别为:成都金牛正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充蓝实置业有限公司、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成都新都蓝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肥蓝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和祥实业有限公司、成都嘉宝商业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政策:四川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7月1日实行

近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四川省工商 管理局出台了《关于印发〈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的通知》,发布《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此《示范文本》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 管理总局制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工商 管理局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采取了章节式体例,分为十章,共四十条,对2006年版《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修订和完善,整体框架更为清晰,突出了其示范性。据悉,《示范文本》从2015年7月1日起正式推行使用,可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scjst.gov.cn)、四川省工商 管理局网站(www.scaic.gov.cn)进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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