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0月8日起,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提高实际贷款额度。 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发布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城市首套房低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5%。10月8日起,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提高实际贷款额度。
10月8日起,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提高实际贷款额度。
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发布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城市首套房低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5%。
此外,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30日联合发文,明确自今年10月8日起将实施多项举措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包括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
下调低首付款比例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此举是为进一步改进住房金融服务,支持合理住房消费。
《通知》要求,人民银行、银监会各派出机构应按照“分类指导,因地施策”的原则,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根据辖内不同城市情况,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主确定辖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低首付款比例。
中国银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宗良表示,调整首套房贷款比例,不一定会对存量住房的销量产生大的影响,但是却传递出国家层面稳定市场的信号。
全面推行公积金异地贷款
同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要求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提高实际贷款额度,设区城市统筹使用资金,拓宽贷款资金筹集渠道,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
三部门提出,2015年8月末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要综合考虑当地房价水平、贷款需求和借款人还款能力,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际额度。在保证借款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在50%-60%。贷款偿还期限可延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长贷款期限为30年。
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 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缴存地和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 应相互配合,及时出具、确认缴存证明等材料,办理贷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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