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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贷款成都已在执行 下一步将放宽覆盖面

成都日报  2015-10-02 07:33

[摘要] 9月30日晚,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手发布《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要求自10月8日起,全面推行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而记者昨日从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 获悉,成都目前已向在外地工作的成都籍职工,开放异地贷款,在通知规定的基础上,成都还将进一步放宽异地贷款的覆盖面。

9月30日晚,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手发布《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要求自10月8日起,全面推行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而记者昨日从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 获悉,成都目前已向在外地工作的成都籍职工,开放异地贷款,在通知规定的基础上,成都还将进一步放宽异地贷款的覆盖面。对此,成都住房公积金 表示,将在收到正式文件和办法后,按要求制定相关措施,按程序决策后落实实施。

今后租房提取公积金

只需身份证明和无房证明

通知称,在保证借款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在50%-60%。贷款偿还期限可延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长贷款期限为30年。

记者了解到,目前,成都已经在执行“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在50%-60%”的要求,并执行的是70%的要求。“其实,这也意味着在成都的贷款职工可以享受到更多的贷款额度。”负责人说道。

另外,通知明确的“贷款偿还期限可延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同意根据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推算其月收入的,不需单位出具职工收入证明。”等规定,成都也一直在执行。

另外,对于租房提取的要件,通知规定,今后,缴存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除身份证明、本人及配偶无房证明外,不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成都租住商品房还需提供租房合同,但今后只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无房证明就可提取。

异地贷款在蓉实行

下一步将按要求扩大范围

而通知中为关注的,无疑是“异地贷款”,该通知提出,要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 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而成都目前的情况是怎样?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成都现在正在执行异地贷款,但规定的是在异地工作的成都籍职工,回成都购房,可以享受异地贷款的政策。

而按照国家通知要求,就是还将把成都目前推行的异地贷款政策面扩大,去掉“成都籍”,将 来蓉购房的外地人,纳入到异地贷款政策的覆盖面中。对此,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成都根据正式文件,尽快研究出台措施。

本报记者 李凌翌 缪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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