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震惊:过户税高达50万 没看房产证险些吃大亏

北京晚报  2015-10-26 11:22

[摘要] 没看房本就交50万首付款,网签时才发现房本不满五年税费竟高达50余万。因无力承担, 先生起诉至通州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近日,经过通州法院调解, 先生得以拿回首付款。

本报讯 没看房本就交50万首付款网签时才发现房本不满五税费竟高达50余万。因无力承担, 先生起诉至通州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近日,经过通州法院调解, 先生得以拿回首付款。

先生在北京生活多年,一直没有购房,转眼间孩子到了 年龄,为了给孩子落户并办理 手续, 先生和妻子将买房的事情提上了日程。经过多次看房, 先生夫妻终选择了通州区运乔的一套房屋,总房款150余万元,并约定由 先生承担房屋交易过程中的全部税费

卖房人称该房屋已经购买了多年, 先生在没有查看房产证情况下就以为该房屋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签订合同后, 先生交纳了50余万元的购房首付款。但在办理网签时, 先生发现卖房人取得房产证的时间不满五年,需要一年后才能达到享受税收优惠的条件。如果不能享受优惠政策, 先生需要承担的税费竟然高达50余万元,完全超过了 先生的承受能力。

先生多次和卖房人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未果后 先生以重大误解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返还房款。经过法官多次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解除了合同,卖房人也返还了 先生交纳的购房首付款, 先生终于可以另行购买房屋

按照“满五年 ”规定,房屋满五年上市并且是卖房人手下 住房,可以在交易时免去买房人需要缴纳的营业税。法官提醒广大买房者,买房人应对所购买房屋能否享受税收优惠的情况进行实际的了解、审查,审查相关房屋的产权登记材料,必要时向有关税务机构进行核实,避免轻信卖房人或中介公司的陈述,或者由于双方对政策了解的偏差导致不能享受税收优惠而遭受损失。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特价房成都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