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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部分中等以下收入者2月1日起可申请租房补贴 三口之家每月高补助1080元

成都晚报  2016-01-27 06:59

[摘要] 昨日,成都晚报记者从成都市房管局获悉,为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群体通过市场租赁解决住房困难问题,日前我市正式出台《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将从2月1日起正式受理申请。今后,同一申请家庭或个人的补贴申请和核定将每年进行一次。

  昨日,成都晚报记者从成都市房管局获悉,为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群体通过市场租赁解决住房困难问题,日前我市正式出台《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将从2月1日起正式受理申请。今后,同一申请家庭或个人的补贴申请和核定将每年进行一次。

  哪些人可领租房补贴?

  城区

  两类人群可领补贴

  《办法》明确,租赁补贴的保障对象为五城区或高新区中等以下收入户籍家庭(单身居民),家庭成员按持有成都市户口、居住证人数确定补贴保障人数。今年将先在五城区和高新区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试点。根据试点情况,下一步将进行总结推广。

  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

  ●家庭年收入5万元以下(含5万元)

  ●家庭人口2人及以上

  ●主申请人具有五城区或高新区城镇户口

  ●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内

  且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

  符合申请条件的单身居民

  具有五城区或高新区城镇户口,自有住房建筑面积16平方米以内且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的下述单身居民:

  ●民政部门认定的低生活保障

  ●年满35周岁(民政部门认定的成年孤儿不受此年龄限制)且年收入3万元以下(含3万元)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在五城区或高新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年收入3万元以下(含3万元)

  补贴发放标准如何?

  分100%、70%、30%三个比例发放

  发放比例

  100%

  在成都市 区域内租房居住的低生活保障家庭(单身居民)

  发放比例

  70%

  在成都市 区域内租房居住,年收入4万元以下的家庭(年收入2.5万元以下的成年孤儿和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

  发放比例

  30%

  其他保障对象

  《办法》提出,租赁补贴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20平方米,补贴标准为18元/平方米。同时,《办法》中对发放比例也有规定。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与原廉租住房补贴相比有一定的创新。首先是扩大了保障范围,将家庭年收入4-5万元的人群纳入保障,单身居民年龄不再限定为年满35周岁。其次,提高了保障标准。保障面积标准设定为人均20平方米,每平方米补贴18元,且划分为三档,低保对象发放100%,低收入对象发放70%,普通对象发放30%。”

  补贴金额怎么算?咋发放?

  每平方米补贴18元 每月补贴金额按公式计算

  计算公式:补贴金额=(20平方米-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18元/平方米×保障人数×发放比例

  举例:一户三口之家的无房低保家庭申请租赁补贴,其每月补贴金额为:

  (20平方米-0平方米)×18元/平方米×3人×100%=1080元

  此外,《办法》明确,租赁补贴发放协议复核合格后的次月,市房产 主管部门将租赁补贴委托银行直接划入已租房居住的申请人个人资金账户,租赁补贴每3个月发放一次。租赁补贴保障对象在领取租赁补贴期间,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补贴发放至办理公共租赁住房入住手续之日止。

  申请审核流程

  1

  申请家庭或单身居民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申请,据实填写《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资格申请表》,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授权相关部门调查其家庭(个人)财产及经济状况。

  2

  街道办事处(社区)接到申请后的8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对象的家庭人口、住房状况、收入等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合格资料录入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并采集电子影像资料,市房产 主管部门负责通过成都市住房保障信息网对申请对象基本情况进行5日公示。

  3

  根据不同发放比例的申请对象,有不同的审核流程,民政部门将介入审核。其中,申请70%、100%发放比例的申请对象,民政部门要对其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申请30%发放比例的申请对象,由市房产 主管部门通过比对公积金缴交信息对申请对象的收入情况进行核实。

  4

  经审核符合保障条件且经成都市住房保障信息网公示后,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区房产 主管部门终确认申请对象保障资格,出具《资格认定通知单》,资格有效期1年。认定不符合条件的,区房产 主管部门向申请对象出具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书面通知。

  5

  确认保障资格后,区房产 主管部门要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获得保障资格的申请人签订租赁补贴发放协议,于协议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协议内容录入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采集电子影像资料,报市房产 主管部门复核。《办法》中明确,协议期限不超过房屋租赁期限,长时限为1年,补贴发放总金额不超过房屋租赁总金额。

  需提供的材料

  (原件及复印件)

  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口簿、居住证、身份证、婚姻证明、单身情况承诺、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无工作人员提供收入承诺)。

  已在区房产 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和备案凭证。

  申请人为成年孤儿的,须提供民政部门或社会福利机构的相关证明。

  ·延伸阅读·

  成都补贴标准居前列

  本版采写 成都晚报记者 罗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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