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日,在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的协调指导下,经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19位核心成员协商一致,居民家庭 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成都主城区(包括五城区和高新区)的低首付款比例由30%统一降至25%;成都其他地区和全省其他市州的低首付款比例由25%降至20%。
房天下媒体 讯 春节前,央行,银监会出台了新住房信贷政策,允许“非限购”城市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原则上低25%,各地可根据自身情况再下浮5个百分点。
今日,在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的协调指导下,经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19位核心成员协商一致,居民家庭 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成都主城区(包括五城区和高新区)的低首付款比例由30%统一降至25%;
成都其他地区和全省其他市州的低首付款比例由25%降至20%。
同时,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
成都主城区(包括五城区和高新区)的低首付款比例由45%降至35%;
成都其他地区和全省其他市州的低首付款比例由40%降至30%。
通知指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结合本机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投放政策、风险防控等因素,在上述约定标准之上,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部分商业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已收到上述文件,将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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