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 2016 年招生政策出炉

  随着新的一年到来,泸州各区县的招生政策也相继出炉。2月15日,江阳区 局网站公布了2016 年江阳区基础 和职业 招生工作方案。除了具有江阳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含政策性学生)属招生对象外,与往年不同的是,方案规定,2016 年 5 月30 日前在江阳区已购房还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也属招生对象。

  招生一大变化

  购房未迁入的子女可就读

  据了解,2016江阳区计划小学招收6909人、初中招收6745人,区属普高招收750人,区属职高招收2000人。

  凡具有江阳区户籍的、在2016年9月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含政策性学生),和2016年5月30日前在江阳区已购房还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均属招生对象。

  作为今年出台的新政,2016年的江阳区招生政策规定:市民只要5月30日前在江阳区购房,还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都符合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只有房屋产权人的子女才行,爷爷奶奶、姥姥姥爷买房不符合条件。

  若是2016年5月30日前在江阳区已购房还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需凭以下三项资料到购房人房屋产权证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设置的报名点报名:包括购房人的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按揭的提供银行盖鲜章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提供网签查档证明);还有不动产登记统一 或契税 ;以及购房人与子女在一起的户口簿(购房人户籍没有与其子女在一起的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属于托管户口

  本区域4所学校不可就读

  2016年江阳区小学新生报名时间为2016年6月2日至6月5日;主城区小学毕业生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5月11日至5月12日;属主城区户籍和2016年5月30日前在江阳区已购房还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但在主城区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5月17日至5月18日。

  今年,江阳区将按照就近、免试、 原则,主城区原则上按社区就近 分配 ,即指区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报名情况按社区 分配计划内学生。非主城区各镇街原则上由各镇街统筹就近分配 。

  据介绍,孩子的户口没有和父母在一起,属于托管户口。就读时会统筹分配到江阳区除了泸州市梓橦路小学校、泸州市梓橦路学校、泸师 、泸师 城西学校这四所学校以外的小学就读。只要父母任何一方的户口和孩子在一起,就不算托管户口。

  托管户口有以下几种情况:应 儿童与户主是非直系亲属关系;应 儿童户口没有和自己的父母户口在一起(户主、房产证均系儿童的除外);同一户口已有儿童正在接受义务 的其他应 儿童(房屋产权所属人子女除外);单位集体户籍无主城区住房的,公有住房入住不足一年以上的(水电缴费和房租缴费证明)。

  进城务工人员

  报名需提供4项证明材料

  作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也属今年招生范围。值得注意需提供四项证明材料:一是进城务工人员与务工单位签订的有效合同或在该镇(街)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二是务工人员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三是房屋租赁合同;四是城镇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截至2016年5月在泸州市或江阳区社保局连续依法缴纳满4个月以上)。

  就读小学一年级的新生,在主城区范围务工(经商),并在主城区范围内居住的,于6月9日—10日持上述资料到学校报名登记就读。属北城街道的,在忠山小学 ;属南城街道的,在广营路小学 ;属大山坪街道和华阳街道(龙透关派出所管辖)的,在南城学校 。就读初中一年级的新生,统筹安排到南城学校报名就读。

  报名时间表1、江阳区小学新生报名时间:2016年6月2日至6月5日

  2、主城区小学毕业生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5月11日至5月12日

  3、属主城区户籍和5月30日前在江阳区已购房还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但在主城区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资格审查时间:

  2016年5月17日至5月18日

  5月30日前在江阳区购房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需凭三项资料报名

  1、购房人的房屋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按揭的提供银行盖鲜章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提供网签查档证明)

  2、不动产登记统一 或契税 3、购房人与子女在一起的户口簿(购房人户籍没有与其子女在一起的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托管户口有以下几种情况1、应 儿童与户主是非直系亲属关系

  2、应 儿童户口没有和自己的父母户口在一起(户主、房产证均系儿童的除外)

  3、同一户口已有儿童正在接受义务 的其他应 儿童(房屋产权所属人子女除外)

  4、单位集体户籍无主城区住房的,公有住房入住不足一年以上的(水电缴费和房租缴费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