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成都市政府 厅发文,根据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精神,积极支持居民合理住房消费,有效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成都市出台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下简称“意见”)。

  对于成都市民来说,切身相关的是买房首付的下降和棚户区改造全面推行货币化安置

  意见提出,成都将统筹拆迁安置房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市场。其中明确,棚户区改造将全面推行货币化安置,不再新建拆迁安置房;不再新建保障性住房,通过购买的方式筹集房源;同时,出台指导意见,引导和鼓励被征地农民购买存量商品住房满足住房需求。

  在房产交易税收优惠政策方面,意见明确,对个人购买家庭 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 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 税。

  金融助购力度也将进一步加大,居民家庭 购买五城区和成都高新区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低首付款比例为25%,购买其他区(市)县的普通住房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五城区和成都高新区的普通住房,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5%,购买其他区(市)县的普通住房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

  6月21日,成都市政府 厅发文,根据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精神,积极支持居民合理住房消费,有效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成都市出台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下简称“意见”)。

  对于成都市民来说,切身相关的是买房首付的下降和棚户区改造全面推行货币化安置

  意见提出,成都将统筹拆迁安置房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市场。其中明确,棚户区改造将全面推行货币化安置,不再新建拆迁安置房;不再新建保障性住房,通过购买的方式筹集房源;同时,出台指导意见,引导和鼓励被征地农民购买存量商品住房满足住房需求。

  在房产交易税收优惠政策方面,意见明确,对个人购买家庭 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 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 税。

  金融助购力度也将进一步加大,居民家庭 购买五城区和成都高新区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低首付款比例为25%,购买其他区(市)县的普通住房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五城区和成都高新区的普通住房,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5%,购买其他区(市)县的普通住房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