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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某小区电瓶车收费高达120元/月 将进行市场调节

天府早报  2016-09-23 10:08

 

■天府早报记者刘睿

近日,市民骆女士打进天府早报热线反映,她家住在东二环外的某小区,在小区地下停车场停电动车收费3元/次。骆女士有3个问题想不通:“,既然是业主共有的地下车库,为什么停电瓶车还需要交费?第二,里面为什么会有住户,住户为什么还能用电烧饭、照明?这是否是用的公摊电?第三,就算因为要请人看守,需要收费,但为何二环外的小区停车费比春熙路还贵?有没有收费标准?”对此,天府早报记者就成都小区电动车停车费展开调查。

业主质疑 二环外小区收费3元一次太贵

骆女士近搬到了塔子山公园附近的某小区,在家请客招待亲朋好友时发生了一些不愉快,“一个亲戚将电瓶车停在小区地下停车场,工作人员收取他3元停车费,朋友认为收费不合理,春熙路才收2元,为何位于二环外的小区停车场要收3元?”骆女士闻讯赶到停车场,与工作人员理论起来,工作人员称,如果是小区业主停车就收取2元,业主之外的人停车便是3元。骆女士直言,“既然是业主共有的地下车库,为什么停电瓶车还需要交费?而且工作人员在车库里居住,所用的电是否是公家电?就算工作人员看守车辆付出劳动需要收费,但收费的标准又是什么呢?”

记者来到骆女士所居住的小区,发现非机动车车库里面确实住着一家三口,一间小房间里摆放着简单的家具,门口有个简易的操作台用于插电做饭。记者就收费问题询问守车大姐,她表示确实是收3元,“不管停多久,进出一次就收3元。”当记者询问她是否符合物价局收费标准?大姐只回答,“我这儿是24 停车,就是这么收费的。”

记者来到该小区物管 ,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区的非机动车停车场是承包给私人看守的,用电独立,自负盈亏,物管 管不了电动车停车收费。”关于定价问题,工作人员表示在车库投入使用前,承包商考察了周边停车价格,自主定价,“但停车费和周边小区应该不会有太大区别。”

记者走访 有的小区电动车收费比汽车贵

记者走访了成都市多个小区,发现电动车停车费不尽相同。位于交大附近的老小区,临时停车费为1元,充电包月60元。住户白女士直言,她认为收取停车费是很有必要的,“我们是个老小区,很多人经常把电动车、自行车乱放,影响环境也妨碍行人通过,也增加了安全隐患。再说了,小区里闲杂人等进出,没人看守容易失窃。”

就在离这片老小区 的一个电梯 里,电瓶车充电包月只需要45元/月,不充电则是30元/月。为何同在一个片区,老旧小区的收费比电梯 小区的费用还高呢?该小区保安称,“可能是我们这儿开车的人较多,电瓶车车位不紧张吧。”

此外,记者了解到,南门一高档小区停车费为不充电20元/月,充电40元/月;昭觉寺附近某小区为不充电60元/月,充电80元/月;大慈寺附近某小区不充电30元/月,充电50元/月;一号桥附近某小区为不充电90元/月,充电120元/月。不过,也有小区是不收费的,据知,金沙西园小区和互助路某小区停电动车不收费,充电也免费,不过丢失概不负责。

有的小区电动车停车费贵过汽车停车费。交大路附近小区的胡女士直言,她所居住的老小区车库设施陈旧,每次进出都不方便,却收费高达60元/月,“车库太小,经常没有车位,就算你包了月,回来晚了也只有停在车库外面了。而且车位紧张,每个车都挨得很紧,想停进去就得挪位置。”胡女士说,就这样一个停车环境,竟然比该小区机动车停车费还贵,“我们小区停汽车也就50元包月。”此外,今年4月,胡女士的电动车在车库被盗,索赔一事至今也没有下落。

居住在槐树店路某小区的住户包先生向记者介绍,“我们小区电动车还要分大小,小的充电45元/月,大的是50元/月,而且都必须按3个月一次性缴纳。而我们小区汽车停车费才50元一个月。”

收费标准去年起实行市场调节价

电动车保管费有无标准?昨日,记者致电成华区(微博)发改局,工作人员称,目前成都市依据成发改收费[2015]60号文件规定:“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从2015年2月1日起实行市场调节价”。市场调节价是指经营者自主制定价格。“由于政策放开,小区停车收费这个问题就不归物价局来监管了。”该工作人员称,如果业主对于收费问题有意见,可通过小区业委会与物管部门协商,若车库对外承包,那么也应该由物管监管与协调。

那么,电动车充电要耗费多少电能?看守一辆电动车的成本是多少呢?有工程技术人员进行过相应统计,一般情况下,电动车充满电的电费花费区间为1元-1.3元。“加上承租人投入的租赁费和人工费,看守一辆电动车的成本也并不小,所以收费合情合理。”家住校园春天小区的李女士如此认为。

■律师释疑

电动车失窃谁负责?

建议业主物业公司签订协议

电动车失窃案频频发生,如果电动车在小区里停放还要交费,那物业公司是否应该担负起看管电动车的责任呢?四川中原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力认为:要确定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的关键是要确定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就车辆问题是何种法律关系,物业管理公司在其中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则要取决于双方的合同约定。为防止遇到车辆被盗后双方发生纠纷,建议业主和物业公司签订《停车管理协议》(或车位租赁协议之类的合同),协议或合同应就车辆被盗怎样赔偿进行明确约定。目前我国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还不是很健全,没有明确规定怎样进行赔偿。具体赔偿需要双方进行协商,如若不能就赔偿达成一致,双方可以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此外,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车库等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不计入公摊面积,属于小区配套设施。

(天府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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