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0月9日下午,网 出一份成都房管局和成都发改委领头的《关于实施商品住房限购及申报价格管理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2016.10.05修改稿)》。
10月9日下午,网 出一份成都房管局和成都发改委领头的《关于实施商品住房限购及申报价格管理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2016.10.05修改稿)》。
据了解,该通知旨在落实此前10月1日发布的《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通知》显示,商品住房申报价格明显高于周边楼盘的判断标准是:比同时期同地段同品质楼盘成交均价高出10%以上。
具体而言,高出5%-10%,房管部门将连同比其他部门商议合适价格后才可受理预售许可和现售备案;超出10将要得到价格主管部门核实后才可受理预售许可和现售备案。
取得预售许可后申报价格不得上调。
此外,观点地产新媒体还了解到,为配合10月1日出台的限购新政,成都多家银行收到《四川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低首付款比例调整方案》,将从10月9日起调整成都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政策。
其中,首套房首付比例调整为30%,不再分主城区和非主城区,结清按揭后再按揭购买的首付按照首套房执行,有一套房未结清再按揭购买的首付比例调整为40%,有两套以上房未结清按揭再购买不再放贷。(观点地产网)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