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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发展改革处: 车位费 投诉一年上百件

成都商报  2016-10-21 03:58

[摘要] 焦点

  焦点

  2014年底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2015年2月起实施,包括地方放开住宅小区停车服务等9项商品和服务价格,鼓励市场通过竞争提供质优价廉的多样化服务。

  昨日,成都商报报道了成都高新区天府豪庭小区车位费的“风云”,如果不在小区买下一个车位,那么小区业主也必须缴纳临停的费用,这让不少业主“逃离”小区,将车子停在了小区外的道路上。

  天府豪庭小区业主的停车困境并不是个例,2014年底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包括“全面放开住宅小区停车场的收费”,成都市高新区经贸发展局发展改革处相关人士表示,国家政策放开后,不少小区停车费进行了调整。

  停车费上涨,开发商、物业与业主争得不可开交,各地街道办成了出面调停的“灭火队员”,让堵门的业主挪开车、让开发商坐下来协商……

  万年场街道办事处

  一涨就堵门

  协商后优惠了50元

  下班后,万年场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阎先生坐了1个 车才到家,屁股还没坐热,电话就响起来了。“这种事情多得很。”阎先生主要负责物管方面的工作,国家放开小区停车场的收费后,平息各个小区的“烽火”成了他有挑战的一项工作。

  辖区紫东芯座小区从2016年1月1日开始调整车位费,普遍上涨200元,原本200元的车位费调整到了400元,小区业主强烈反弹,堵了停车场的大门,“一共堵了4次,都是在晚上。”住在科华路的阎先生,接到电话往往都是晚上六七点钟,这个时候他刚回家坐下,又要打车到小区化解纠纷。

  “这个小区前后去了10多次。”阎先生记得很清楚,联合区上职能部门的大型调解会就有4次,找到开发商谈判,终优惠了50元左右,“这种还是算好的,很多调解以失败告终”。

  在万年场辖区,今年有5个小区因为上涨车位费引发争端,街办工作人员不少精力扑在了上面。“业主堵门,每个 的小区都堵过。”负责业委会工作的刘先生说,有些小区确实价格涨得过高,业主接受不了,街办必须维护这些小区的正常生活秩序。

  上霖东方小区从2015年10月开始,业主就和物业发生了激烈冲突,一次小区开协调会,刘先生赶到现场。当天妻子出差,父母生病住院,他不得不带上9岁的儿子赶到现场。

  物价管理部门

  不能强制要求开发商

  只能协商

  “国家发改委放开了小区车位定价,我们只能执行。”成华区价格监督分局负责人表示,确实接到过不少投诉,有电话、有网络、也有信访的,不过今年同去年相比,投诉有所下降。“开发商终目的是卖车位。”他表示,既然市场调节,政府就不适合干预指导了。

  “车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可能性小,而说他串通 ,又比较难取证。”他说,如果串通 必须是几个楼盘在一起开会,达成共识哄抬价格,然后职能部门掌握了他们的会议记录。

  “到目前为止,价格放开后国家并没有出台实施细则。”他透露,他们能做的只能是宣读政策,然后让街办社区搭建平台进行协商,比如让开发商参照周边楼盘的价格,根据小区档次和业主承受能力定价,但不能强制要求开发商。

  高新发展改革处

  一年接百余件投诉

  先讲政策再协商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成都市高新区经贸发展局发展改革处,工作人员李先生拿出一叠资料给记者翻阅,内容是国家发改委在2015年2月起实施的新政,包括地方放开住宅小区停车服务等9项商品和服务价格,鼓励市场通过竞争提供质优价廉的多样化服务。

  “国家政策放开后,不少小区停车费进行了调整,我们也收到许多市民投诉反映。”李先生说,一些市民不了解新政策,投诉和冲突在去年集中爆发过一阵,“厉害的时候,关于停车位费用的各种投诉 要接二十几个。”

  每当接到投诉,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都会对市民进 策的讲解,再搭建平台将开发商、物业、街道、业主聚集在一起进行协商。大多情况下,业主了解清楚政策后表示理解 ,并没有继续反映。但令李先生印象深刻的是在2015年9月左右,辖区内的 区停车费突然 ,甚至车位只卖不租,引起了业主们集体反对,与开发商发生冲突。“当时正好是节假日,我们 人加班赶到现场,多方协调了一周。”李先生回忆,期间各方代表聚在一起开了三次会,终开发商和业主都有让步,达成了一致,矛盾才化解。

  李先生初步估算,从去年政策实施后到现在,辖区内关于停车收费的各种问题投诉已经接到了百余件。近接到的投诉便是天府豪庭的事情,对此,部门的工作人员也积极介入,邀约多方协商处理。不过,“每次找到开发商建议他们合理定价,对方总是回复‘定价是我们自己的权利’”对此,物价部门也十分无奈,只能从中协调。

  李先生说,在协调时,物价部门会首先建议开发商在使用自己合法权利时应当合理定价,并与业主签订合同进行约定。另外,小区业主应该积极成立业主委员会,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自主决定小区事宜。发生争议时,三方应当积极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开发商或物业违背法律可以提起诉讼维护自身的权益。

  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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