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成都房地产市场相关管理部门频频出手,对城南区域购房的群体、商业贷款等方面进行限购和限贷。昨日,成都市公积金 也公布,调整低首付比例,首套房首付由原来的二成提高至三成,二套房首付比例由三成提高至四成。此外,所购再交易住房楼龄在10年以上的,则相应提高一成的首付款比例。
近日,成都房地产市场相关管理部门频频出手,对城南区域购房的群体、商业贷款等方面进行限购和限贷。昨日,成都市公积金 也公布,调整低首付比例,首套房首付由原来的二成提高至三成,二套房首付比例由三成提高至四成。此外,所购再交易住房楼龄在10年以上的,则相应提高一成的首付款比例。
昨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 官网公布关于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 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调整了公积金住房贷款低首付比例。对购买首套住房或已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低首付款比例为30%;已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低首付款比例为40%。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予以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外,通知还称,所购再交易住房楼龄在10年以上的,则相应提高一成的首付款比例。这就意味着购 0年以上楼龄的二手房,如果是首套房,将支付40%的首付,二套房首付将支付一半。
通知还称,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与职工缴存余额和缴存时间双挂钩政策,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的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共同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上限70万元)单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上限40万元)。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小于12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5;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24个月以上的时间系数为1。
成都公积金住房贷款低首付比例
对购买首套住房或已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低首付款比例为30%。
已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低首付款比例为40%。
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予以住房公积金贷款。
所购再交易住房楼龄在10年以上的,则相应提高一成的首付款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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