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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 局推行 建制 住房还能不能买

成都商报  2017-02-19 12:06

[摘要] 近日,成都市 局出台了一则和 制建设有关的文件,《成都市义务 阶段 制建设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各区(市)县将进行 制建设,在区域内因地制宜组建不同形式的 。

近日,成都市 局出台了一则和 制建设有关的文件,《成都市义务 阶段 制建设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各区(市)县将进行 制建设,在区域内因地制宜组建不同形式的 。

制出来之后 住房还能不能买?近,成都商报房产发布后台收到了许多类似的留言,纷纷询问《意见》出台会不会影响今后 住房的购买,之前给自家小孩买的 住房在新的《意见》出台之后就已经没有用了?

根据成都商报记者的了解,本次的《意见》当中规定了以下4种 形式:

一是相同学段 。这种 将按相对就近的原则,把几个相同学段的学校组建为一个 ,缩小相邻学校 质量差距,实现相邻学校协同发展,实现 内义务 校际均衡。其一般可分为小学 和初中 。

二是 主题 。此种 根据区域特点,发挥区位 ,充分利用区域资源,来确立 主题,并紧密围绕主题开展工作。

三是直对 。结合区域内小学、初中布局,将 对应“单校 ”的小学和初中或 学校组成 单元,整合 资源,促进学校协调发展。

四是其他形式 。也即是说,除了以 区形式,鼓励各区(市)县结合区域实际,创新 划分形式,创造性开展 制建设工作。

此外,据记者了解, 制建设在成都早已不是新兴事物,早在2014年开始成都就启动了义务 制建设试点。

试点区域 批有锦江、成华、温江、邛崃,第二批有青羊、金牛、武侯、高新、新津、金堂、崇州等成都各区市县。

而今年2月7日出台的《意见》就是在试点取得了很好效果的基础上,为进一步促进义务 均衡发展,全面深入推进 制建设而出台的文件。

据记者从熟悉 建设的相关人士出获悉,近期出台的《意见》是此前试点政策的延伸, “制”的建设对家长们为关心的“住房”和当下“”“就近 ”等政策并没有直接影响。

《意见》的出台,意味着未来 薄弱的学校,有可能“傍”上 的龙头学校,整体上形成多所学校抱团成“”,以龙头学校为首,通过 内 资源共享、师资交流等方式,打破学校间的“围墙”,实现 资源共建共享。至于4种 形式中,直对 或将对不少孩子带来影响,其中的 住房还是需要家长和购房者重点关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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