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成都楼市限购再度升级!4月12日,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成都市金融工作 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 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及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
成都楼市限购再度升级!4月12日,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成都市金融工作 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 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及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
一、 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其中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南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等12个住房限购区域,仍按原政策执行, 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全省非限购区域不低于25%。
二、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限购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其中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等11个住房限购区域, 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且贷款年限不超过25年;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 首付比例不低于70%,且贷款 长年限不超过25年;全省其他非限购地区 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三、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其中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南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等12个住房限购区域,已拥有2套及以上(无论是否有贷款或是否结清相应贷款)住房的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全省其他非限购地区,已拥有2套及以上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对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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