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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摇号第三弹——蓝光江安城!

房天下  2017-12-24 10:55

继北湖新城,金都华府6023元/平方米[金堂]金都华府0套在售之后,成都“公正摇号第三盘”登场!12月23日晚间,成都房协官网上挂出了第三个摇号的楼盘——蓝光江安城二、三期。

据了解,蓝光江安城是蓝光地产2017蓝光系产品。项目总占地373亩,总建筑面积近100万㎡,共7块地,分七期开发;首批次将推出湖区大平层,面积段约130㎡—180㎡,纯改善3+1、四房空间舒适、阔景住宅。项目内接浣花溪、双楠等居住区,邻江安湖生态湖泊湿地。

本次公证摇号开盘的全部准售房源共1837套,面积约241944.46㎡。涵盖110-230㎡2室-5室房源。

本次准售房源中提供184套房源供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优先摇号、优先选房,登记购买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人数少于184套房源的,剩余房源纳入总房源统一向社会公开摇号销售。

网上登记

(一)登记时间:取得预售许可证第2-4天(每天9:00-18:00)。

(二)登记方式:登记购房人按我公司公示的时间,自行登陆成都住宅房地产业协会网站(www.cdfangxie.com),按要求在商品住房购房登记平台填报信息,购房登记平台确认信息后,自动生成购房登记号。

注意:未在网上实名登记但要求现场购房登记或核验购房资格的,我公司将不予受理。

五、核验购房资格

(一)资格核验时间。取得预售许可证后第3天至核验完成。

(二)资格核验地点。请登记购房人按我公司电话、短信或微信通知的时间,到蓝光江安城销售中心现场提交需核验的资料(资格核验现场布置图见附件)。

注意:登记购房人在我公司通知的时间内未提交材料或未通过资格核验的视为无效登记。无效登记的将通过电话、短信或微信通知、签字确认等方式告知登记购房人。

(三)购房资格材料。请网上登记成功的购房人按照我公司通知的时间,分批次分时段至蓝光江安城销售中心现场提交下列购房资格材料:

1.登记购房人的身份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

2.登记购房人的资信证明,包括按揭方式购房的征信报告(须打印本人及配偶的征信报告,登记购房人可持身份证原件至中国人民银行各柜台办理)、核验之日前1个月内的家庭成员银行存单或账号交易明细等(不高于意向房源首付款,首付款按四川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确定,最终以按揭银行审定的结果为准);

3.如登记购房人委托他人提交相关核验资料的,需核验委托书、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资料;

4.登记购房人为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的,需核验登记购房人通过成都市房屋征收系统自助终端机打印的《成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合同备案表》(货币补偿),打印地点成都市双流区房产管理局4楼征收科;

5.由于我公司该项目位于我市住房限购区域,因此还需核验:

(1)登记购房人的户籍证明或登记购房人社保缴纳明细、稳定就业证明(加盖就业单位公章,参考样式见附件2);

(2)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含紧缺人才),需核验登记购房人身份证明和区政府(或管委会)等出具的证明或人才绿卡;

(3)部队所在地在我市住房限购区域的现役军人,需核验其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开具部队驻扎地在成都限购区域的证明。

六、购房资格核验结果反馈和资料保存

(一)核验结果反馈。购房资格核验结束后,我公司将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将购房资格核验结果反馈给登记购房人,包含购房登记号、登记购房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核验结果(未核验通过的注明原因)等。

(二)资料保存。我公司将妥善保存已核验的购房资格资料,并将《棚改住户登记购房名册》和《普通登记购房人名册》报送成都市双流区房产管理局复核,包括汇总的初始名册和复核后的名册。

七、购房资格复核

(一)资格复核时间。取得预售许可证后第4天至复核完毕。

(二)复核部门。我公司对登记购房人提交资料的完整性予以初核,资料齐备并完整的报送成都市双流区房产管理局复核。

八、证据保全公证

购房资格复核工作完成后,我公司将及时将《棚改住户登记购房名册》和《普通登记购房人名册》报公证机构予以公证证据保全,包括汇总的初始名册和复核后的名册。

九、名册公示

(一)公示时间:公证摇号前3日至选房结束。

(二)公示地点:销售中心现场、四川蓝光微信公众号(lgqnshh)

(三)公示内容:《棚改住户登记购房名册》和《普通登记购房人名册》,包括汇总的初始名册和复核后的名册(将姓做隐藏处理,将身份证中出生年月日或其他证件后4位做隐藏处理)。

(四)异议处理:在公示期内,若购房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四川省成都市蜀都公证处(联系电话028-962503)提出异议,或向我公司(联系电话400-8888-116)、成都市双流区房产管理局)(联系电话028-67035593)进行核实。

十、注意事项

(一)请登记购房人真实填报登记信息。登记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或者符合条件参与摇号连续2次不参与按序选房的,我公司将提请行业协会在相关网站曝光;涉及房地产行业从业人员的,提请行业协会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信用档案;购房登记平台一年之内不受理上述人员填报信息。

(二)请登记购房人认真填报登记信息。请确保登记、摇号、选房、签约主体信息(姓名、身份证明等)一致。涉及共同购买的,登记购房人须按购房登记平台提示,完善登记购房人信息,共用一个购房登记号,凭此号共同参与公证摇号、选房、签约,中途不得变更或增减共有人。

(三)举报电话。如果您发现我公司或委托的中介机构有下列行为的,请及时向我公司或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1.设置仅有利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内部、全款支付等部分购房人的登记条件;

2.设置捆绑销售、挂牌价外收费等不利于购房人的登记条件;

3.公司员工或委托机构员工强制或私自收取排号费,渠道费,诚意金或其他预订款性质费用;

4.提供或协助登记购房人出具虚假购房资格材料;

5.要求登记购房人到指定的银行打印银行存单或账户交易明细;

6.要求登记购房人打印的银行存单或账户交易明细等高于意向房源首付款

7.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意向购房人不予登记;

8.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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