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8年1月11日下午,成都房协公布新年第七个摇号楼盘——御景苑,这是目前公证摇号政策出台以来第19个摇号项目。
2018年1月11日下午,成都房协公布新年第七个摇号楼盘——上林郡四期一批次,这是目前公证摇号政策出台以来第19个摇号项目。
本次公证摇号开盘销售的全部准售房源共272套(住宅),面积约26195.34㎡。
项目名称:上林郡四期一批次
项目咨询电话:028-88798819、028-88808866
预/现售证号:443
房屋用途:住宅、公寓、商业
预售面积(平方米):27143.99
上市时间:2018-01-11
上林郡四期一批次18、19、20号楼购房登记规则
根据成都市房管局、司法局印发的《关于商品住房开盘销售采用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事宜的通知》(成房发〔2017〕137号)和成都市公证协会印发的《成都市公证协会关于办理商品住房开盘销售摇号排序选房现场监督公证及相关保全证据公证的指导意见》以及《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关于印发〈成都市商品住房购房登记规则指引(试行)〉和〈成都市商品住房公证摇号选房规则指引〉的通知》相关要求,制定我公司上林郡项目的购房登记规则。请有意向购买我公司该项目住房的购房人,按照以下规则进行购房登记:
一、房源状况及分配情况
本次公证摇号开盘销售的全部准售房源共272套(住宅),面积约26195.34㎡,其中房屋面积、户型、套数如下表所示:
上述房源中提供28套用于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优先选房(若符合条件的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人数少于28户,剩余房源统一纳入总房源,由普通登记购房人按摇号排序结果依序选房)。
二、支持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优先摇号、优先选房
安置补偿协议在2016年10月1日以后生效的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以改造范围为区域认定标准,根据“拆一购一”原则,遵照区域住房限购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我公司支持其优先摇号、优先选房:
(一)补偿协议生效后,未在我市住房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
(二)补偿协议生效后,已在我市住房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但购房日期为2017年3月24日之前,且所购房屋为二手住房。
三、信息公示
(一)公告时间:取得预售许可证第2天至开盘销售结束时止。
(二)公告地点:邛崃市临邛镇长安大道725号上林郡销售中心现场。
(三)公示内容: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购房登记规则、按序选房规则、商品房销售方案;
2、全部准售房源(含户型)、包括明确用于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优先摇号选购的套数,按申报价格对每套房源明码标价;
3、网上登记时间、现场核验购房资格的地址、时间及注意事项;
4、摇号和排序结果公布时间、选房时间等规定的内容。
5、公证机构受理摇号排序选房公证的说明(包括公证机构名称、公证内容等);
7、其他按规定应公示的内容(公示包括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文件)。
四、网上登记
(一)登记时间:取得预售许可证第2至4天(每天9:00-18:00)。
(二)登记方式:登记购房人按我公司公示的时间,自行登陆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网站(www.cdfangxie.com),按要求在商品住房购房登记平台填报信息,购房登记平台确认信息后,自动生成购房登记号。
注意:未在网上实名登记但要求现场购房登记或核验购房资格的,我公司将不予受理。
五、核验购房资格
(一)资格核验时间。取得预售许可证后第2天至第7天。
(二)资格核验地点。请登记购房人按我公司电话或短信通知的时间,到上林郡销售中心提交需核验的资料(资格核验现场布置图见附件)。
注意:登记购房人在资格核验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材料或未通过资格核验的视为无效登记。无效登记的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签字确认等方式告知登记购房人。
(三)购房资格材料。请网上登记成功的购房人按照我公司通知的时间,分批次分时段至上林郡销售中心提交下列购房资格材料:
1.登记购房人的身份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
2.登记购房人的资信证明,包括按揭方式购房的征信报告(须打印本人及配偶的征信报告,登记购房人可持身份证原件至中国人民银行各柜台办理)、核验之日前1个月内的家庭成员银行存单或账号交易明细等(不高于意向房源首付款,首付款按四川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确定,最终以按揭银行审定的结果为准);
3.如登记购房人委托他人提交相关核验资料的,需核验公证委托书、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资料;
4.登记购房人为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的,需核验登记购房人打印的《成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合同备案表》(货币补偿),打印地点:邛崃市旧城改造指挥部;地址:邛崃市西街308号;联系电话:028-88771070;
六、购房资格核验结果反馈和资料保存
(一)核验结果反馈。购房资格核验结束后,我公司将通过短信或现场公示,将购房资格核验结果反馈给登记购房人,包含购房登记号、登记购房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核验结果(未核验通过的注明原因)等。
(二)资料保存。我公司将妥善保存已核验的购房资格资料,并将《棚改住户登记购房名册》和《普通登记购房人名册》报送邛崃市房管局备案。
七、证据保全公证
购房资格核验工作完成后,我公司将及时将《棚改住户登记购房名册》和《普通登记购房人名册》报公证机构予以公证证据保全。
八、名册公示
(一)公示时间:公证摇号前3日至选房结束。
(二)公示地点:上林郡销售中心现场
(三)公示内容:《棚改住户登记购房名册》和《普通登记购房人名册》,包括汇总的初始名册和核验后的名册(将姓做隐藏处理,将身份证中出生年月日或其他证件做相应的隐藏处理)。
九、注意事项
(一)请登记购房人真实填报登记信息。登记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或者符合条件参与摇号连续2次不参与按序选房的,我公司将提请行业协会在相关网站曝光;涉及房地产行业从业人员的,提请行业协会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信用档案;购房登记平台一年之内不受理上述人员填报信息。
(二)请登记购房人认真填报登记信息。请确保登记、摇号、选房、签约主体信息(姓名、身份证明等)一致。涉及共同购买的,登记购房人须按购房登记平台提示,完善登记购房人信息,共用一个购房登记号,凭此号共同参与公证摇号、选房、签约,中途不得变更或增减共有人,
(三)举报电话。如果您发现我公司或委托的中介机构有下列行为的,请及时向我公司监督热线或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1.设置仅有利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内部、全款支付等部分购房人的登记条件;
3.公司员工或委托机构员工强制或私自收取排号费,渠道费,诚意金或其他预订款性质费用;
4.提供或协助登记购房人出具虚假购房资格材料;
5.要求登记购房人到指定的银行打印银行存单或账户交易明细;
6.要求登记购房人打印的银行存单或账户交易明细等高于意向房源首付款;
7.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意向购房人不予登记;
8.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上林郡监督举报电话:028-88808866
邛崃市房管局举报电话:028-88744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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