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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管局权威解读公共租赁住房补贴申请细节

成都晚报  2018-04-28 04:06

[摘要] 今年1月底,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记者昨日从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获悉,从上个月起,成都市的租房补贴已经正式接受申请。无论是本地户籍还是外来人口,均可享受30%至100%的住房租赁补贴,对于申请人或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申

  今年1月底,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记者昨日从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获悉,从上个月起,成都市的租房补贴已经正式接受申请。无论是本地户籍还是外来人口,均可享受30%至100%的住房租赁补贴,对于申请人或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申请人只能享受40%的发放比例。

  据了解,租房补贴不仅成都市户籍居民可以申请,满足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也可申请。成都户籍单身居民申请者,除年收入在5万元以内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年满35周岁;已成年的生活保障人员;优抚对象且已成年;民政部门认定的孤儿且已成年;在成都市稳定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交住房公积金。

  此外,家庭成员数量不同,租房补贴所保障的住房面积标准也不相同,成都户籍居民为1人户30平方米,2人户45平方米,3人户60平方米,4人及以上户70平方米,外来务工人员按个人申请发放,租赁补贴面积为30平方米。租赁补贴的标准按照市房管局公众信息网公布的各行政区域的住房市场平均租金水平确定。租赁补贴按照签订协议时申请人户籍地(或用工单位注册地)所属行政区域的补贴标准计发。根据申请者贫困程度的不同,发放比例分成100%、70%、40%、30%四档。

  值得注意的是,如符合发放比例100%或70%的条件,但因申请人或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或家庭银行存款、有效证券总额超过购买一套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总价30%(参照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外公布的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确定),那么,申请人只能享受40%的发放比例。

  补贴计算公示:补贴金额=(补贴面积-自有住房建筑面积)×租赁补贴标准×发放比例。

  对于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上的一些细节问题,市房管局进行了权威解读。

  问1

  政策中对于年收入准入标准的限制是指全市范围内,还是中心城区的收入标准?

  答:政策规定,中心城区家庭年收入准入标准为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单身居民年收入准入标准为5万元以内(含5万元)。郊区新城收入准入标准结合当地实际自行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收入准入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居民需求和财政承受能力等适时动态调整。

  问2

  公共租赁住房和租房补贴可以同时申请吗?

  答:不能。只能选择申请一种保障方式。但符合廉租租金标准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在轮候期间可申领租房补贴

  问3

  家庭成员如何认定?

  答:申请家庭成员应为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长期共同生活的人员,未满18周岁的子女须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已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可以自愿选择是否作为申请家庭成员;已满22周岁的未婚子女可以自愿选择作为申请人或申请家庭成员共同提出申请。家庭成员关系主要包括:夫妻;夫妻与未婚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未婚孙子女、外孙子女;子女与丧偶或离异的父(母);兄、姐与父母双亡的未婚弟、妹等。

  问4

  曾转让过房产的,可以申领租房补贴吗?

  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转让房产(含出售、赠与、被征收、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等)的,所转让房产面积计入自有住房面积,统一进行住房审核;因重大疾病等造成经济特别困难,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转让房产的(不含转让给直系亲属及兄弟姐妹的情况),应提供二级及以上专科医院医生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属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所转让房产面积不计入自有住房面积;因“老年父母投靠子女”原因入户我市且不满3年的申请人或共同申请家庭成员,须提供户籍迁出地的个人房屋信息证明,其原户籍地的住房情况纳入自有住房审核。

  问5

  补贴如何发放?

  答:租房补贴协议期限为1年。房屋租赁剩余期限不足1年的,协议期限同房屋租赁剩余期限。房屋月租金低于月补贴标准的,按房屋月租金标准发放。补贴从取得保障资格的次月起开始计发,自补贴协议复核通过后次月起开始发放,由区(市)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银行直接划入个人资金账户,每三个月发放一次。

  问6

  在领取补贴期间,家庭情况发生变化的如何处理?

  答:租房补贴保障对象在领取补贴期间,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保障条件或须调整补贴标准的,须在发生变化后的30日内主动向申请领取补贴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申报变化情况,各部门按审核程序对保障对象情况进行核查。

  问7

  如何申报居住证积分?

  答: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并办理成都市居住证的境内来蓉人员,可以申报积分。申请人应在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申报积分。居住证积分每年申报一次,申请人于当年6月1日至7月31日进行申报。

  持“蓉城人才绿卡”

  租房提取公积金不受限

  记者昨日从市公积金中心获悉,“蓉城人才绿卡”持卡人在办理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时,可不受租房提取额度的限制。同时,为持卡人开通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绿色通道,建立优先服务机制。

  据了解,市公积金中心将为持卡人开通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绿色通道,建立优先服务机制。设立“蓉城人才绿卡”专门办理窗口,或采用叫号优先的方式办理业务(适用于A卡、B卡和C卡持卡人)。

  同时,持卡人租住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在符合业务办理条件下,不受租房提取额度限制,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适用于A卡、B卡持卡人)。此外,持卡人的贷款额度不受现行贷款额度计算公式的限制,且贷款期限可延长。成都晚报记者 闫宇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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