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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租你的房,我买我的房

吴思竹2017-09-01 10:33:17

  全文约2300字,阅读需要三分半钟。

最近,关于国家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动作特别多,上至中央部委,下至地方城市,三天两头一个大新闻。其中最近的一个是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的通知,其中13个试点城市中,成都在列。

关于这个话题,很多媒体都做了解读,我就不重复啰嗦了。

我想,对于真正的购房者来说,大家应该会比较关心两个问题:

1、国家发展租赁市场,现在买房是不是傻逼?

2、国家发展租赁市场,现在不买是不是傻逼?

我们先来看个问题:

国家发展租赁市场,现在买房是不是傻逼?

这个问题的逻辑在于:

a、房价太贵,租金便宜,租售比来说,租房划算,买房傻逼;

b、租售同权,买房子才能享受到的资源租房也行,买房傻逼;

6月23日《买房改变一半命运》一文中,我写过我候的居住环境。没错,我就是在“公租房”社区中长大的,我給大家说一个真实的故事。

1998年房改之前,中国是没有太多商品房概念的,那时候的人,单位牛逼的,就住在单位福利房里,单位不牛逼的,就住在公租房里。管你什么级别,有没有钱,几乎都是如此。

那时候的公租房,房租极低,可以上户口,可以读书,和任何房子所享受的“权利”一模一样。政府既不能让你迁走,也不能加你房租,如果政府要拆迁,还得赔你钱,所以后来也有说“用一点点钱”,把这个公租房給买断,成为私产。

所以,公共租赁、租购同权、共有产权,“我们家”几乎都占齐了。

但是,住在这个社区中的人,却纷纷搬走了。

搬走的,是单位崛起的那一批人。有医院的、有粮食局的、有公安局的,随着单位的效益越来越好,福利分房也好,集资建房也罢,有条件的立马就走了。

第二批搬走的,是我们家这种。因为考上了大学,然后找工作,买房,再把父母給接出来。当然房子转租给了别人,从农村来城市谋生的更底层的人。

而至今没有搬走的,已经沦为了社会的底层。我有一个邻居,在我2010年回老家办婚礼的时候,非要送来一个,只有100元,但却可能是他们家一个礼拜的生活费。为此,我妈还专门去把給退了。

虽然今时不同往日,我相信现在的公共租赁住房,不会再像30年前的那样“违反人性”,但我认为,它是留给社会相对底层的老百姓最后的“尊严”,而对于一个追求上进的人来说,不宜用“租赁”取代“买房”。

毕竟房子不仅是一个居住的空间,还是一个可以保值增值的资产;更是人们努力奋斗的动力,以及身而为人,永远追求更高价值的自我尊严。

我们再来看第二个问题:

国家发展租赁市场,现在不买是不是傻逼?

这个问题的逻辑在于:

既然要大力发展租赁市场,就要修很多房子

而要修很多房子我们必须回答两个问题:

、地从哪里来?

第二、钱从哪里来?

目前的做法有两个:

开发商配套建设租赁住房。政府在土地出让中就规定了自持租赁的比例,或者直接供应租赁用地。例如上海最近拍了6块带租赁的土地,据说直接损失土地款600个亿。

这种做法的好处是政府以地换钱,开发商干活,能够快速实现租赁房源的供应,但坏处有三个:一是住宅土地供应减少,房价会上涨;二是商品房、租赁房不同阶层混居,可能出现不和谐的现象;三是政府土地款减少,财政收入吃紧,那么地方债、城市建设等带来更大缺口。

第二、就是商改住。政府可以允许开发商将过剩的商业物业改造成住宅,用于发展租赁市场,享受民用水电和相关权利。

这个做法的好处是在现有的物业基础上进行改造,土地和钱都解决了,无非是出一些改造费用而已,既有利于解决商业库存问题,又不会侵占住宅用地。

其实这是一个不错的办法,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哪个开发商愿意这样做?一旦开发商接受“商改住”,则物业只能自持不能出售,金能收多少?资金成本和占用会带来多少损失?租金谁来定价?租給谁?这里面有太多的不确定因素。所以,“商改住”提了这么久,也没见任何一家开发商站出来说要“搞事情”。

可以说,以上两种做法,弊端都特别大。

好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有了一个历史性的突破:

1、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则土地的问题解决了。由于集体建设用地,不能开发商品房,所以它不会造成城市住宅用地的供应紧缺和房价上涨,而且成本十分便宜,可以限度减少发展租赁住房市场的成本。

2、既然土地成本便宜了,那么房子总成本就可控了,此前有人说“2-3折的房子”,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即使加上简单的装修,估计成本也就三四千一平吧,如此一来,房租的就非常可观了。有了合适的回报,你还怕企业、资本、村民不抢破头的来“修房子”吗?

3、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大多位于城市郊区,租住这样的房子,你会始终保持努力奋斗进城买房的动力,而不至于不思进取,沉沦于政府的保障,某种程度上也是一件好事。的问题在于,政府需要解决基本的交通和生活配套,否则谁会愿意去租这样的房子呢?

最后,个人观点,总结一下:

1、国家大力发展租赁市场,是基于政府对民生和保障的基本责任和义务,是国家让房地产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的其中一环,我们应该为国家的这种进步鼓掌;

2、国土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在文件中用了“购租并举”这一词,购在前,租在后,懂政府文件的人想必都懂,这是很考究的,说明未来房地产的市场化依然是主流,而保障型的租赁市场是辅助;

3、房地产市场化和租赁市场保障化,会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体系,也就是所谓的“双轨制”,其对应的人群、土地来源、产品形态等都将完全不同;

4、从中长期看,大力发展租赁市场不会对房价产生过多的影响,让市场的归市场,让保障的归保障,这是两个世界的东西,与一般购房者毫无关系;

5、如果你是尚无立足能力的城市新人,你租你的房,但请不要忘记努力奋斗;如果你已经具备了买房的能力,请该买房时务必买房,与这座城市一并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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