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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某小区新房出现裂痕 业主将开发商告上法庭

成都买房那些事儿2018-06-01 09:23:25

摘要: 新房交付后才发现,客厅楼板地面出现了多道“张牙舞爪”的裂痕,水可以直接透过裂痕渗透到楼下住户,装修队都“怕担责任”没有接活——这样的事情,让杨女士遇到了。

新房交付后才发现,客厅楼板地面出现了多道“张牙舞爪”的裂痕,水可以直接透过裂痕渗透到楼下住户,装修队都“怕担责任”没有接活——这样的事情,让杨女士遇到了。同栋楼里与她有着类似遭遇的人还有很多。业主们经过商量,把开发商告上了法庭。

裂痕到底是则么形成的,是否影响安全?开发商已经承诺维修,业主是否依然还能索赔?为此,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采访了专业人士。

业主:

新房现“伤疤” 装修队都不敢接活

新房交付了,成都龙泉驿区某小区10栋1单元19楼的业主杨女士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经过仔细观察,她发现客厅、饭厅楼板板面出现了裂痕。

裂痕不宽,约1毫米,却很长,在客厅地面交错成了一个“十字”和一个“丁字”。在现场,记者注意到,出现裂痕的位置,四周已经被挖开。

“万一地震了,会不会就从这些裂缝里开裂?”杨女士称,这些裂缝让她心里很不踏实,即使以后修复了,还是会有心理阴影。楼下的业主黄女士也有类似体验,她家的裂缝出现在了天花板上。

杨女士告诉记者,曾有装修队看到了她家的这幅情景表示不愿意进场,“怕担责任”。在她向记者出示的视频中,为了验证裂缝是否贯穿楼板,杨女士和黄女士做了一个“实验”,在杨女士客厅倾倒大量的水,结果没多久水就直接渗透到楼下的黄女士家里。

杨女士和黄女士的遭遇并非孤例。同栋楼11楼的业主陈先生和其他三位业主也向记者“吐槽”家里“伤痕累累”。为此,他们还建立了一个维权微信群,记者注意到群里的人数达到了17人。

陈先生的儿子告诉记者,他们的房子均为九十多平方米,2016年从开发商处购得,当时总价在五十万左右,2017年年底交付。“出现这样的问题,住着都不安心,找房屋中介打听过,出现裂痕的房子每平方米要比正常房屋低个两三千,相当于打了八折。”

黄女士向记者表示,他们多次找过开发商,但未能和对方达成一致。几位业主还认为,楼顶加盖的建筑是违章建筑,“有可能导致裂缝变大”。

5月20日,六位业主将开发商告到了成都龙泉驿法院,要求开发商修复房屋并提出索赔。六户业主索赔的金额不等,但均在20万左右,其中包含了房屋空置损失费、误工费、房屋折损费、装修损失费等各项费用。

开发商工作人员:

不是大问题 已给出维修整改方案

开发商四川联森兴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蒋睿表示,建筑通过了各方验收,属于合格工程,不能因为出现裂缝就认为不合格。“在很多人的观念里有裂痕就是大问题,但其实混凝土在浇筑完成后会受到很多因素影响,这在建筑行业不是很大的问题,是通病。”

他告诉记者,他们同意对出现问题的房屋进行维修。按照合同约定,他们只需要给予修复,如果确实影响到住户生活,比如产生误工费,只要住户拿出让他们认可的证据,也愿意赔。“在整改期限内我们肯定会整改,但业主要求把钱赔完以后再整改。不准我们整改导致耽搁时间,由此产生的费用不能让我们来赔。”

蒋睿称,公司请了第三方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报告里载明了维修后可以正常使用,不影响安全和后续试用功能。他还承认,出现同类问题的不止这提起诉讼的六家,但其他住户大多同意维修整改方案。

在蒋睿看来,双方没有达成一致,其中一个原因在于住户提出的索赔金额特别巨大。“要我们赔一二十万,咋个可能嘛。如果来进行额度这么大的赔偿的话,就会造成无序,业主就可以任意……业主是很强势的。”

“走法律程序对大家都好,法院判下来,我们该承担多少责任就承担多少责任。”而对于记者提出的出示鉴定报告的请求,蒋睿表示,这需要请示领导,并称上述言论是他个人观点,不能代表公司的正式回复。

土木专家:

裂缝与水泥配比有关 不影响安全

西南交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教授黄云德告诉记者,形成这种裂缝的原因主要是混凝土浇筑以后在养护期间收缩以及温度影响,一般不大可能是因为强度不够或者钢筋没配够。如果是因为受力原因导致的裂缝,一般是有固定的走向,平行于面板对角线或两侧,受力产生的裂缝,会导致面板下部形成较大的锅底状的凹陷。

黄云德解释,这种裂缝对安全不会构成威胁,对使用造成的影响有两个,一是漏水,二是附着在上面的装饰容易开裂。

“这种现象一般与混凝土在配比时水泥用量过大有一定关系。但有时由于面板很大,即使配比合格,也还是会产生这种现象,因此不能据此就肯定存在房屋质量问题,但肯定是有瑕疵,设计施工存在一定责任。”黄云德说。

此外,黄云德还表示,楼顶加盖的建筑,如果够重,确实有可能导致裂缝产生,但是那种裂缝就是较为规则的受力形成的裂缝,与这种裂缝无关。

律师:

已经承诺维修 是否依然还能索赔?

在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英占看来,一般情况下出现类似问题,开发商不仅要承担维修的责任,还要承担违约的责任,如果交付的房屋不能正常使用,可以认为没有达到合同的目的,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一种赔偿责任。但原告主张误工费没有法律依据,因为误工费属于间接损失,在合同纠纷里是得不到支持的。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秀则表示,住户是否还能索赔要看合同约定,一般对此类问题,合同里的约定都会是修复,费用由开发商承担,而不是赔偿。修复完了,对于住户来说就不存在损失了。“这种情况一般属于房屋瑕疵,而非房屋质量问题,影响到房屋主体结构产生安全隐患了才能算房屋质量问题。”

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刚则认为,如果有较多数量的住户出现同样的问题,还是有可能认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而非简单的瑕疵,对于住户而言,会产生房屋空置的损失和在外租房的损失,因此住户可以主张索赔。

(来源: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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