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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正式施行!成都市地下空间禁止布局住宅项目

地产全说2022-04-12 09:44:30

据成都住建消息,3月31日,《成都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将于6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是我省首部地下空间建设管理方面的地方法规,为科学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和优化城市空间开发提供了法律保障,实现空间转型升级和城市集约、绿色、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审议通过的《条例》共7章40条,主要对地下空间开发原则、规划用地建设管理、不动产登记、监督和责任等内容作了规定(《条例》具体内容见链接《成都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条例》)。

该《条例》明确界定了适用范围。

即结合轨道交通发展、地下管廊等基础设施建设的现实需要和城市未来发展需要,明确适用范围为全市行政区域内地下空间,即本市行政区域内地表以下空间,包括单建式地下空间和结建式地下空间。单建式地下空间,即独立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结建式地下空间,即结合地表建筑一并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

《条例》确定了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原则。

要求以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管理应当遵循规划引领、公共优先、分层利用、共享互连、安全可控、绿色环保的原则,以多元复合利用为目标,提出“分层利用”法则,确立区域地下空间整体连片开发建导向,并在土地供应阶段明确规划方案和建设要求。

《条例》对地下空间规划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

构建以全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为统领、城市重点建设区域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详细规划为实施依据的两层次规划体系。一是在专项规划中划定重点建设区域范围,并明确平战结合、环境保护和安全保障等方面的要求。二是在修建性详细规划实施上,组织编制重点地区地下空间详细规划,开展地下空间规划城市设计,制定一般建设区域建设技术管理标准,明确开发强度、建设规模、使用功能、出入口位置、连通方式等指标,作为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的依据。

且明确要求地下空间规划应当优先用于布局地下交通、应急防灾、人民防空、环境保护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可以布局商业、工业、仓储、物流设施等项目。禁止布局住宅、学校、托幼、养老等项目。



《条例》还对地下空间建设使用管理做了详细规定。

强调地下管线的跟踪测量,避免以后出现因信息缺漏、失准造成建筑施工过程中地下管线被挖断的情况,同时也为地下空间相关规划的制定提供可靠的数据基础。强化地下空间使用管理,明确地下空间使用的责任主体和应急处理机制,落实地下空间安全责任,确保地下空间安全。

《条例》要求强化地下空间信息调查和智慧管理

要求建立地下空间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开展地下空间自然状况、利用现状、权属情况及开发利用制约因素的调查、监测与评估,为地下空间开发建设活动提供数据支撑,推动地下空间安全、有序、协调开发。

近两年,成都新房住宅项目的开发,随着可售商品住宅价格及土地成本的限制,越来越多的项目开始通过挖掘地下空间,以寻得更多的利润空间。于是,市场上出现了不少地下住宅产品。比如,4月初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网上公示的建筑项目规划中,城投金牛国宾的40亩及70亩地块、首钢二八板块43亩地块项目,其地下空间仍有规划住宅面积。

由于政策文本中未明确规定此前已出让但暂未报规的土地,地下空间的利用,是否按新规执行,因此《成都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条例》中对地下空间规划“禁止布局住宅、学校、托幼、养老等项目”的要求,在6月份正式实施后对于尚未通过项目建筑规划审批的项目是否有影响,目前尚有待进一步明确。若前期出让土地的地下空间规划建设方案自6月开始按本次公布的新规执行,则意味着未来将很难再有地下住宅产品,而4、5月份也将是最后的报规“窗口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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