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近发布了一份通知,调整了租房提取的规定。根据这份通知,缴存人现在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按年或按月提取公积金。根据新规定,无自有住房的家庭在遂宁市辖区内租赁自住住房的,按年提取的限额为18000元/年,而生育二孩或三孩的缴存人家庭的限额为25000元/年。如果选择按月提取,无自有住房的家庭的提取金额每月不超过1500元,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家庭的提取金额每月不超过2080元。这份通知将于2023年8月1日生效。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缴存人在过去12个月内已经办理了按年提取的业务,那么需要等待12个月之后才能申请按月提取的业务。这一新规定将给遂宁市的租房市场带来一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