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加强人才安居保障,成都市住建局与市委人才办联合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根据这些政策,A、B、C、D、E、F类人才可以租购人才公寓,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此外,各区县可以根据本地人才公寓供应情况和企业贡献情况,为企业提供一定数量的人才公寓名额指标,并明确对应的人才类别。此外,A、B、C、D、E类人才在成都工作并取得人才安居资格后,可以在成都市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且不受住房限购区域的限制。对于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在成都的总部企业以及其他重点企业,他们可以根据自身需求认定人才,并不受户籍、社保、住房限购区域的限制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为了满足人才的多元化购房需求,A、B类人才在成都工作时可以享受商品住房预留房源保障。各区县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人才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政策,以货币化方式保障人才的住房需求。这些政策措施将于印发之日起施行,并有效期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