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彭勇的介绍,尾水处理不足和环保设施建设不完善是全省水产养殖业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2020年,全省水产品总产量达到172.1万吨,其中化学需氧量、总氮和总磷的排放量分别为4.52万吨、0.27万吨和759.60吨。由于水产养殖多发生在河流附近,尾水排放具有大量、时间集中和直接入河的特点,如果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将严重影响河流水环境质量。《四川省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明确了pH值、悬浮物、高锰酸盐指数、总磷和总氮等5项指标的排放限值。标准还要求根据当地情况处理养殖尾水和底泥,并提出了资源化利用的要求。在实施与监督过程中,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技术指导,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监督实施。该标准的发布填补了四川省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空白,为行业管理提供了准则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