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是有房产证的,但大家都不认为小产权就是不动产权证。小产权房在中国特殊国情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不同功能,主要有两种类型:
一种是俗称的“乡产权”,这种是原村民自建房屋,自建自住,在今天的农村户口中很常见,它的房产证是集体土地使用证,经国家登记后颁发,属于私有财产。
另一种是在前一种模式下,由于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产生了具有交易性质的小产权房。人们最关心的就是这样的小产权房是否有房产证,它的房产证是什么样的房本,是否有一定的法律保护?以下我们从实际情况而非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它的优缺点,因为这类地产是特殊的存在,同时又是法律的边缘,它的合法性在当前的国情下无法确定,但它确实为广大农民群众创造了巨大的价值。
小产权房的第二种形式主要存在于高速发展的城市,尤其是像深圳这样的特区,是这种小产权房的爆发地,也是中国国情下需要面对的一个面向大众的问题。小产权现在占深圳住房总量的近一半,也许之前数量更胜,随着深圳城市旧改的推进,小产权比例以后会逐渐下降。因此,以深圳小产权房为例,它在广大购房者和出售者之间的磨合下,小产权房的房产证又是怎样的呢?
深圳小产权房的房产证主要就是两张,一张是双方的合同,一张是律师的见证,个别的有一本小册子,很多人说是绿本房产证,其实不然,一般这是用来过户方便,有开发商的盖章或者村委的盖章。
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合同是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合法合同,双方都有的法律效力,因此,交易前一定要仔细阅读。一般而言,此类合同都是签订的集资建房协议,为什么呢?由于特殊国情下不能买卖小产权房,但由于广大农民都可以建房,所以这份契约的意思是所有人都是股东,集资建房自然是有道理的。
律师见证书就是找一名律师,他可以作为见证人,只对筹资双方具有的法律意义。目前一般的见证书有些是与甲乙合同订成的,成为一本证。如今遇到小产权房拆迁补偿、深圳小产权房落户、水电气入户等等都需要提供合同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