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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对多套住房征0.8%房产税?恐引假离婚和欠税

广州日报  2010-05-13 09:52

[摘要] 虽然上海有关部门仍对落实楼市新政的细则守口如瓶,但市场已被传闻搅得满城风雨。昨日有消息称住房保有环节征税将在上海楼市调控细则出台后正式启动。对此,税务专家看法不一。

有财税专家称此方案可行但方案若真正操作会遇到多重难题 广东目前尚无相关消息

虽然上海有关部门仍对落实楼市新政的细则守口如瓶,但市场已被传闻搅得满城风雨。昨日有消息称住房保有环节征税将在上海楼市调控细则出台后正式启动。对此,税务专家看法不一。

“上海方案”

持有多套房视为经营行为

家庭人均面积为征税依据

上海一证券类报纸昨天引述“接近上海市政府人士”消息说,为尽快实现对住房保有环节征税,上海选定的方案是在现有的房产税暂行条例基础上将持有多套住宅解释为经营行为,因为目前房产税征税对象是经营性物业。报道称,家庭人均面积是判定是否征收房产税的重要依据。如果符合征税条件,需按年支付相当于房产值0.8%的房产税,计税基础为评估价而非房产成交价。

税务专家

方案是否可行看法不一

中国税务学会理事、中山大学教授杨卫华认为,此次报道的方案十分可行。“0.8%的税负相当于保持了现有的税负。目前房产税若按原值征收,税率是1.2%;但评估价比原值要高。”

国务院发展研究 研究员、 财税专家倪红日认为,方案操作可行性不大。“从立法或者税制完善来讲,这只能说是研究成果,要真正操作则难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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