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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20条楼市新规:房价过高上涨过快城市要"限购"

——要求各市(州)房地产调控实施细则于12月中旬制订并向社会公布

成都日报  2010-12-10 08:29

[摘要] 日前,为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从考核问责机制、信贷税收政策、住房建设和用地管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房地产市场监管、住房信息系统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要求各市(州)房地产调控实施细则于12月中旬制订并向社会公布,已出台实施细则的,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印发以来,我省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大力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房地产市场出现了积极变化,房价走势平稳。日前,为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从考核问责机制、信贷税收政策、住房建设和用地管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房地产市场监管、住房信息系统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价格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出“限购令”

关键词:调控措施

完善调控政策措施,各市(州)要结合本地房地产市场实际,研究制订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文件的实施细则,细化和完善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力度的相关措施。《通知》要求,实施细则应于12月中旬制订并向社会公布。已出台实施细则的地区,要根据 近国家有关部委出台的政策措施和本通知精神进行调整和完善。房价过高、上涨过快、房源供应紧张的城市,要根据实际,明确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

在加强考核与问责方面,《通知》要求各市(州)政府要切实担负起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的主体责任。建立省政府考核市(州)政府,市(州)政府考核县(市、区)政府,层层抓落实的考核问责机制。省政府授权住房城乡建设厅、监察厅对市(州)政府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进行考核与问责。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

严格执行差别化信贷、税收政策

关键词:信贷政策

严格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通知》要求,金融机构要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对购买不同套数住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信贷政策,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 和投机性购房。另外,继续实施差别化的住房税收政策。各地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得擅自变更优惠政策标准,扩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各地将继续深化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加强对二手房交易中订立“阴阳合同”等偷逃税款行为的查处。对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要积极利用房地产价格评估等手段强化税收征管。

拿地1年内开工开工3年内竣工

关键词:用地管理

各地要加强住房用地供应和住房建设年度计划管理,《通知》中强调,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

同时,《通知》中提出,各地要加快住房用地供应和建设项目审批,各地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政务服务 等部门要共同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 审批快速通道。同时,各部门要及时互通办理结果,主动衔接配合,提高办事效率,加快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尽快形成住房的有效供应。

严格土地出让规划和建设条件。《通知》中强调,各地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土资源部门,严格依据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确定拟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住宅建筑套数、套型建筑面积等套型结构比例条件,作为土地出让的规划条件,列入出让合同。对于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要明确提出平均套型建筑面积的控制标准,并制订相应的套型结构比例条件。要严格限制低密度大户型住宅项目的开发建设,住宅用地的容积率指标必须大于1。

严格划拨决定书和出让合同管理,《通知》中强调,各类住房建设项目应在土地划拨决定书和出让合同中约定: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土地划拨决定书和出让合同中应明确违约责任追究及处罚条款,载明土地受让人遵守约定的承诺。综合用地的,必须在合同中分别载明商业、住房等规划、建设及各相关出让条件。

有条件地区按5%上限配建公租房

关键词:保障性住房

《通知》中进一步明确,各地要加大住房保障建设力度,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而作为保障安居的重要措施之一,《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应在2012年底前全部启动实施改造,力争2013年底前全面完成。

而作为政府公共职能的体现,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也成为了《通知》中提出的重要一环。《通知》明确,各地应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设区城市要严格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通知》中关于在商品住房开发项目中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要求,有条件的地区可按上限5%的配建比例建设,鼓励县级城市执行公共租赁住房配建制度。同时,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将公共租赁住房配建指标作为商品住房开发项目的土地供应、规划和施工许可的前置条件。

在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基础上,《通知》要求各地要积极推进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具备条件的地区,可试行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统筹安排、逐步并轨运行,探索政府租赁住房统一建设、分类保障的新体制新途径。

另外,《通知》中也强调,商品住房价格过高、房价上涨过快、房源供应紧张的城市,应大幅度增加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供应。而值得一提的是,《通知》中还提出,鼓励各地在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中按一定比例配建各类保障性住房。

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保障性住房

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保障如何落实到位?《通知》中明确,各地要多渠道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各地应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财政资金投入,确保建设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同时, 代发的地方债券资金,应向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倾斜。

《通知》中也明确:从2010年起,各地在确保完成当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务的前提下,可将现行从土地出让净 中安排不低于10%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统筹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在完成当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务的前提下,可以将住房公积金 中计提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统筹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与此同时,《通知》中提到,在完成当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务的前提下,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可将 财政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用于购买、新建、改建、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另外,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金融机构应加大支持力度,抓紧制订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中长期贷款政策。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贷款担保机制,引导社会资金投入。

制订保障性住房项目供地计划

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规划先行,《通知》中也明确规定,明年3月前,各地要制订并公布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的供地计划并落实到具体地块。而市(州)人民政府应在2011年6月底前确定供地计划并落实到具体地块。另外,《通知》中也提出,在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项目用地计划得到落实的同时,各地要加快建设用地的整理,依法依规完成征地拆迁等工作,及时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项目提供可建设用地。不能按时完成征地拆迁工作的,应及时调整用地计划,在依法收回的闲置土地或具备“净地”供应的储备土地中优先安排,确保按期开工建设。

有闲置土地“前科”禁止买地

关键词:市场监管

严肃查处囤地炒地闲置土地行为。《通知》要求,各市(州)政府要加快查清和处置闲置土地。对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必须依法坚决查处;对政府及政府相关部门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各地政府要按照相关规定,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分类限期完成整改处置工作,并于12月20日前将书面报告送国土资源厅汇总报省政府。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1年以上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国土资源部门必须禁止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买活动。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将闲置土地信息核实结果及时通报同级银行、证券监管部门。

加大房地产交易市场监管力度。《通知》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房地产市场动态监管制度,开展商品住房销售现场的日常巡查和实地检查,在商品住房预售环节及时发现并查处 、囤积房源、虚假宣传、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各级工商 管理部门要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大对经纪机构炒买炒卖、哄抬房价、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各市(州)要集中开展一次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活动,重点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检查结果于12月底前报住房城乡建设厅,同时住房城乡建设厅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抽查。另外,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督促开发企业及时做好开发项目备案,按月报送项目开发建设相关数据,加强项目开发经营全程动态监管。凡未按要求进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备案的,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予以公布。

2012年市级系统与省级系统联网

关键词:住房信息系统

加快全省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通知》要求,各地要把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规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实。加快建立部、省、市三级住房信息系统网络和基础数据库,为群众住房消费和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信息。各市(州)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与省级信息系统按照随建随联、稳步推进的原则进行。全省在2012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市级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与省级信息系统联网,甘孜、阿坝、凉山3州 迟2012年12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另外,完善房地产市场预警监测体系。各级统计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信息交流与沟通,实现各类相关资料互联共享,全面加强房地产市场统计监测工作。建立健全房地产价格统计制度,完善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体系,定期对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进行分析。

四川:房价上涨过快城市 可限定家庭购房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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