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网从江西省价格监督检查局获悉,日前“商品房明码标价”处罚方式有了更为细致的规定:未公开全部销售房源,每套罚款5000元;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区别情况实施处罚。未如实标实际成交价,每个项目罚款50万。
本网从江西省价格监督检查局获悉,日前“商品房明码标价”处罚方式有了更为细致的规定:未公开全部销售房源,每套罚款5000元;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区别情况实施处罚。未如实标实际成交价,每个项目罚款50万。
对于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区别情况实施处罚。
对于未按规定内容实行一套一标的,如未标每套在售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单价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等核心因素,根据未按规定内容实行一套一标的在售房源实际套数,按每套3000元罚款处罚。
对于未按规定标示商品房价格相关因素的,如土地使用年限、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率、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费等,以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处罚单位,按每个项目处以5000元罚款。
对于标示已售房源价格,但未如实标示实际成交价格的,按照《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六条第(一)项或第(三)项规定,对每个项目处以5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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