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多年住房保障实践,我市基本构建了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房为主体的租售并举、分类保障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
通过多年住房保障实践,我市基本构建了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房为主体的
——廉租住房——
保障对象为家庭年收入2.8万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6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廉租保障采取租赁补贴与实物配租相结合的保障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实行应保尽保。租赁补贴标准为9元/平方米—14元/平方米。
廉租住房申请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民政部门确定的 生活保障家庭或家庭年收入在2.8万元以下的家庭;
(二)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三)家庭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主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
拥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由民政部门确定的 生活保障单身居民或女性年龄在45岁以上(含45岁)、男性年龄在50岁以上(含50岁),且年收入低于15000元的单身居民,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可以申领租赁补贴。
申请材料: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证明、《成都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调查情况告知书》(或低保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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