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要收房了,才发现房屋早已被抵押;因其他原因办不下来贷款,被要求承担违约责任;说好的南北朝向,却变成了东西朝向……在买房这件“人生大事”上,不少人都遇到过各种各样的麻烦问题,而往往因为一些卖房者在合同上做文章,买房者们只能吃闷亏。
7月1日起,《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以下简称《文本》)将在全省范围内施行。该《文本》由四川省住建厅和四川省工商局共同制定,相较于2006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新文本新增了卖房者违约情况以及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约定,对购房过程中的常见“地雷”进行了规范。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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