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公务员涨工资成楼市香饽饽 2015年公务员工资新方案

房天下房天下  2015-09-06 13:21

[摘要] 2015公务员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新消息,7月31日人社部负责人表示截止7月底公务员事业单位涨工资已完成,继2015公务员工资改革后,教师工资以及事业单位工资也相应进行改革,但公务员工资改革,教师工资改革,以及其他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怎样进行,工资如何变化,涨薪多少?这些,今天小编一一作答。

5、新参加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确定方法

高中、技校、中专以办事员确定;大专以科员确定;本科以副科级确定;硕士以正科级确定。

6、退休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退休生活费

退休前工资×80%。三年一调。

7、政治工作人员参照同级 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8、其它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工资标准,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各有关主管部门同类人员的职务工资标准执行。

9、基础工资、工龄津贴、奖励工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执行。

10、高等学校的工人,原则上执行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人的结构工资制及其工资标准。

11、生产性工人岗位(技术)工资标准,由学校参照国家机关工人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标准表,结合学校的特点拟定,但需报经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实施工资改革的补充规定

(一)各校要按 部制定的编制标准的暂行规定,核定编制,定编定员。并根据国务院批准的 部对 人员、科研人员和其它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名称系列有关规定、职责范围、人员结构比例、人数限额,提出具体要求。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调整,明确职务,制定岗位责任制,建立考核制度。

(二) 人员中凡按照一九六○年国务院《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名称及其确定提升办法的暂行规定》和一九八二年 部《关于当前贯彻执行〈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在一九八三年九月一日以前已经确定有教师职务并且仍从事 、科研工作的,一律按其职务领取相应的职务工资。

(三)高等学校正副院(校)长的低职务工资标准,要根据学校规模大小、专业设置数量和有权授予硕士、博士 的专业点的情况确定,地方所属高等学校,由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教( )厅(局)提出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部属高等院校,由主管部门审批。一般院(校)正副院(校)长,可执行正副院(校)长五级职务工资标准;少数院(校)正副院(校)长可执行正副院(校)长六级职务工资标准。研究生院正副院长、教务长、总务长的职务工资标准,根据干部主管部门批准的职级待遇,可以执行副院(校)长或处长的职务工资标准。

(四)高等学校的党委书记、副书记,分别执行院(校)长、副院(校)长的职务工资标准;系级或相当系的单位专职党总支书记,执行处长或副处长的职务工资标准。

(五)教师兼任相当副科长以上领导职务,实行任期制的,职务工资按所担任两种职务工资高的一种确定。

(六)教职员调到“老、少、山、边、穷”地区和条件 艰苦地区做 工作的,待遇从优。

(七)高等学校派往国外学习人员中的国家正式职工,凡属一九八五年六月三十日在册的,列入这次工资制度改革范围,新定工资发放期限,按国家对出国学习人员有关规定办理。

(八)建立学校基金的高等学校,根据国家规定,由主管部门核定其收入分成的比例和各项基金的比例。用于奖励基金的只能是一少部分,多发的奖金按规定缴纳超限额奖金税。

(九)高等学校附属中学、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工资制度改革,随同 部门办的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制度改革一起进行,执行同一的工资标准,增加的工资从一九八五年一月一日起发给,其中由四类工资区提高到五类工资区增加的工资,从七月一日起发给。其它附属事业单位均和高等学校校本部工资制度改革同时进行,增加的工资从一九八五年七月一日起发给。

(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教、 厅(局)可以依照本方案,在不高于本方案职务工资标准的原则下,制定适合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含部属高等学校)教职工工资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审核,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抄送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和国家 委员会备案。

两河森林板块实探 周边商业“一家独大”?

双流机场挤进 机场排名前50 城南好商业5K起!

4号线一期年底有望开通 温江这些商业 价值将

四川正在上演集中关门潮 零售巨头渠道纷纷“下沉”

一看吓一跳! 成都房子分12级 你的房子属哪一级?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特价房成都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