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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房屋产权剩7年 国土局回复可申请续期至70年

四川新闻网  2016-04-19 12:57

四川新闻网南充8月27日讯(记者 何春林 实习生 梅冰雪 许秀莲) “7年后,我的房子又该归谁?”近日,南部县“森态·南郡帝景”小区一期不少业主表示,自己买的新房才几年时间,却被告知自己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将在2022年9月到期。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70年,为何这个小区却只有15年?对此,南部县国土资源局回复称,这是业主开发商签订的合同,15年使用年限并不违法。同时提醒土地使用者需在土地使用期满前1年内,可向国土部门续费申请至70年。

昨日上午11点左右,四川新闻网记者来到南部县晓霞路的“森态·南郡帝景”小区业主郎先生告诉记者,房屋产权问题已经困扰他很久了。并表示自己就住在该小区一期D1栋楼。郎先生表示,2011年,自己与四川省森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2012年,搬进新房

新房才买3年多时间,还没怎么住,房龄却只剩下7年时间,这确实让人疑惑。”郎先生遂拿出一份2011年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显示,“南郡帝景”D1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为南国用(2007) 558号,买受人购房的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为商业,土地使用年限自2007年9月30日至2022年9月29日,这意味着郎先生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只剩下7年。

既然买卖合同上标注了土地使用年限,郎先生当时为何没有提出质疑?郎先生告诉记者,当初房子是父母为自己买的,签订合同时,根本没想到在土地使用年限上会有什么问题,所以就签了。

针对郎先生反映的房屋产权时间问题,小区不少业主也都遇到类似困惑。对此,森态房地产公司一位刘姓负责人回应称,15年房屋产权期限是公司花钱买的,并且在业主购房时,对房屋预售许可证、土地使用年限等信息都进行了公示。

既然15年后,土地使用年限将到期,那房屋该怎么办?南部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李绍国表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迟在期限届满前1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土地的,均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既然可以申请续费,那费用如何计算?李绍国称,接到土地使用者提交的续期申请后,国土资源部门会委托第三方地价评估机构,参照城市各地段基准地价来进行评估,然后核准需要续期的土地所需要交纳的费用。

对此,南部县明信地价评估事务所负责人 女士告诉记者,地段不同,土地基准价就会不同,并且申请者交纳的续期费也是按提交申请时的基准地价来计算。同时, 女士还举例说明,如果南部县晓霞路有一栋10层楼房,其中一位住户自行申请对房屋土地使用权进行续期,而该地段按照目前政府公布的实施的基准地价(每年会有调整)为1337元/米,如果申请者的房屋土地使用面积为120平米,那么该房屋续期70年需要交纳的续期费用,则是16044元(120÷10×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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