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贰爷房产投资>  正文

手机看新闻

贰爷三大新法,高新、天府、11区,想买哪就买哪!

贰爷房产投资2018-06-08 22:07:04

开发公司操盘手;成都楼市实战专家;

20年重仓投资成都及房价跳涨城市50余套;

教你复制50万变5000万的房产投资实战经验。

【本文约2800字,预计阅读时间4】

“限购三大新法”,顾名思义就是采用新的手法,获得新“冒出来”的购房资格。

公众号:chengdugoufang   贰爷助理号: eryezhuli


根据贰爷相关讲解,小助梳理了“三大新法”,必定给大家带来震撼,让你豁然开朗;“三大新法”让你发掘新的购房良机,诸多情况下,可真正实现想买哪就能买哪!不要因为不能深度解读政策,而白白错失购房资格和良机。

重点概念:

社保所在区,不是你在A区社保局缴纳社保,就属于A区社保,重点来了:而是缴纳社保单位注册地所属区,任意大成都社保局缴纳均可。

社保所在区是缴纳社保的单位注册地址所在地,注册地不等于你的办公室所在地,如果缴纳社保的公司注册地是天府新区,而办公在金牛区,社保视作在天府新区;如果缴纳社保的公司注册地是高新南区,而办公在天府新区,社保视作在高新南区;缴纳社保的公司注册地是金牛区,而办公在天府新区,视作金牛区单位社保。

省社保、市社保都是以缴纳社保单位的注册所在地来认定的。

问:个人社保可以吗?在家为家庭奉献,也是为社会做贡献,在家开淘宝,也可以为国家创造税收,只是个人缴纳社保,为什么这种不行?

答:个人社保不予认定。文件规定: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而现在的标准就是单位社保,所以别钻牛角尖了,只能是单位社保。

问:两头都是公司缴纳社保,中间有6个月以内个人缴纳社保,连续已缴纳24个月,可以买房吗?很多粉丝有咨询过小助和贰爷这样的问题。重点看哦。

答:可以的,非常人性化的政策。两头的单位社保,中间有6个月以内个人缴纳社保,视为个人离职找工作等原因,是被认可的,但是一定不能断缴。

三大新法法:社保叠加法

如果在大成都已经缴纳了连续24个月单位社保,则可以在目前社保缴纳区购房;如果想买任何一个区,把单位社保调到该区缴纳一个月即可在该区买房。

怎么界定?----以能打印出社保流水最后一个月所在区为界定。

实操手法----非成都户口。

说明:比如你是一个外地人,长沙户口,你可以在成都买社保,但是大成都你只能有一份社保,不能同时有武侯区社保(单位注册地)和高新南区社保。题外话:当然你可以在长沙和成都同时买社保,征信报告会体现的。

  • 举例:你的武侯区单位社保已经连续缴纳23个月,你现在想在天府新区买房,那么缴纳最后一个月天府新区单位社保,你就可以在天府新区购房了。就这么简单!

  • 切记:非成都籍家庭购房,在大成都保有量限一套。

  • 举例:你已有新津连续12个月的单位社保,之后连续6个月的高新南区单位社保,现在又有6个月的金牛区单位社保,也就是:新津---高新南区---金牛区的社保轨迹,累积的社保达到了24个月,并且现社保在(公司注册地)金牛区,你就有11区的购房资格;如果你不喜欢在11区买房,想在天府新区买房怎么办?在保有量符合要求的情况下,你就把你的单位社保调到天府新区,缴纳1个月天府新区单位社保,社保流水单打印出来显示最近有1个月天府新区单位社保即可。这样的方法是不是让你脑洞大开,豁然开朗呢?

  实操手法----老成都户口:

  • 举例:如果你是老成都户口,也就是你在成都已经N(N≥2)多年了,这个N年包括你在青白江、新津等等这种远郊区县落户年限的累计叠加。比如你现在户籍在高新区,曾经在青白江、在新津等远郊区县加起来已经超过2年的落户时间,中途户口没有转出大成都,你的社保也已经连续达到24个月,那么你原来的社保可能在11区、在高新南区,现在想买天府新区的房产,你只需要把社保移到天府新区缴纳1个月,你就有了天府新区购房的资格。

  • 举例:如果在天府新区有2年以上的落户时间和连续24个月单位社保,你只需要把社保转到高新南区1个月,你就可以买高新南区的房子了,当然前提是你的保有量符合要求。515新政人性化,为老成都人提供了更灵活的区位选择。 

社保叠加法总结:

  • 非成都籍2年以上社保可以社保叠加跨区买房,可实现在任何区域买一个月单位社保购房;

  • 老成都户口+2年社保,可以在购房目标区域,新缴纳一个月的单位社保即可实现购房。

三大新法第二法:户口叠加法

大成都范围内落户时间满24个月,把户口迁到A区,就能立即买A区。(注:老年父母投靠除外)

实操手法

  • 举例:如果你的户口在青白江已满2年,想买高新区房产,只需要把户口迁到高新区,满足保有量前提,则立即可获得高新区购房资格。

  • 举例:如果你在青白江落户1年,后平迁高新区落户满1年,现在把户口刚刚迁到金牛区,满足保有量前提,则立即可获得11区购房资格。

  • 举例:如果你的户籍在大成都的任何一个区,比如在新津等远郊区县,你想在高新区买房,如果你能够把户口平迁到高新区,你就立即能够买房。

那么如何平迁户口呢?

指明一个方法:直系亲属大成都范围内有产权住房,就可以平迁。比如自己的外祖父母在高新南区有产权住房,而你的户口在新津,那么你可以把户口迁到高新南区的,新津户口变高新南区户口,享有高新南区购房资格。

三大新法第三法:户口+社保法

举例:A落户高新南区未满24个月,家庭名下无房,先在金牛区工作且买单位社保,后在高新南区工作且有单位社保,在成都连续缴纳单位社保累计已满12个月,A能否在高新南区、金牛区购房?

答:A能在高新南区购房,落户不满24个月,但是在高新南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累计满12个月,最后工作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所以可买高新南区。

A不能在11区购房,因为A户口时间不达标不能买11区,且社保不满2年也不达标;户口+社保,在金牛区不达标且不一致,所以不能买11区。

离婚的特例讲解:

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举例:A和B原为夫妻,两人均具有大成都户籍且已满2年,离婚未满2年,无未成年子女,如A和B原家庭名下仅有1套住房,将该套住房出售后,A和B能否在户籍所在区域购房?

答:能分别买一套。A和B购房时原家庭名下均无房,且为单身居民家庭,所以A和B均能购买1套住房。

问:A和B原为夫妻,两人均具有我市户籍且已满2年,离婚未满2年,无未成年子女,如A和B原家庭名下有2套住房,出售1套住房后,A能否购房?

答:不能。A和B均为单身居民家庭,虽然已出售1套住房,但其原家庭名下仍拥有1套住房,所以不能再购房。

515调控非常严厉,但是也有人性化的一面,“三大新法”就是人性化的具体体现,让大家获得新“冒出来”的购房资格,让置换优质房产,不断实现房产优质化,为提高房产配置水准提供了便利。


贰爷“三大新法”总结如下:

社保叠加法:非成都籍2年以上社保,可以社保叠加跨区买房,可实现在任何区域买一个月社保购房;老成都户口+2年社保,可以在购房目标区域,新缴纳一个月的单位社保即可实现购房。

户口叠加法:大成都范围内落户时间满24个月,把户口迁到A区,就能立即买A区。(注:老年父母投靠除外)

户口+社保法:落户不满24个月+12个月多区叠加单位社保,现社保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可买。

公众号:chengdugoufang   贰爷助理号: eryezhuli


微信图片_20180604143814.jpg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房产圈发布,房天下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房天下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进行投诉。对作者发布之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精彩评论(0)

回复还可以输入200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