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则“上海近日将出台楼市调控细则并征收房产税”的消息占据各大网站的显著位置。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金融司副司长季怀银也通过官方媒体透露:“开征住房保有环节的税收,是保证住房市场健康发展的治本之策,早开征比晚开征好,但需分步实施而非一蹴而就”。
上海、北京或将率先试点
目前,物业税试点还在紧锣密鼓进行,而房产税的开征已经提上议事日程。
近日,有消息称,上海正紧锣密鼓讨论制订上海楼市调控细则,其中包括房产税征收办法。 终选定的方案是应用现有的房产税概念,初步草案将家庭人均面积作为是否征收房产税的重要依据,如果符合征税条件,需按年支付相当于房产价值8‰的房产税,计税基础为评估价而非房产成交价。
针对上述传言,刘桓分析认为,这或许是上海已经得到默许试点的一个信号,国家如果开征房产税,或许会拿上海、北京、深圳等城市做先行试点地区。只不过上海公布了房产税消息,北京目前没有表态。
“房产税虽属地方税,但税收立法权在 ,上海能不能开通试点还要视 统一的部署。”刘桓说。
房产税调控力度不大
我国现行的房地产税制,是在1994年税制改革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在现行的税制中,房地产业领域涉及的税项主要有营业税、土地 税、房地产税、契税、耕地占用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维护建设税、固定资产方向调节税等10多类。现行税制把 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财政拨付事业费的机构、个人居住用房等房产列为 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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