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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不能任性 商铺 5宗骗局曝光!

房天下房天下综合整理  作者:韩娜  2015-07-22 17:33

[摘要] 买商铺,大家无非是想自用或者来 ,但是开发商总想着法儿挖各种各样的坑给大家跳, 者后血本无归,维权无门。本次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开发商常见的七宗骗局,还没入坑的小伙伴们要注意!

 

第三宗骗局:

“只售经营权”

“经营权”就是购房者拥有的不是物业本身,仅是物业的使用权,相当于“长租”。此类销售模式,受益大的是开发商,不仅可以保留产权,坐等物业 ,还可借此融资,筹集资金运作下一个项目。另外,如商铺已经抵押给银行,银行对抵押权有优先权,可以对抗经营权人的租赁权。请不要责怪这个 满满的恶意。

低价、 门槛低,高 是经营权出售的大“诱饵”,在 的时候,你若不问,售姐便不语,只冲你笑。如果已经出手,虽然无法享受商铺本身的物业 ,但是能有租金 。若在“经营权”年限内物业出现突变,如征收迁拆,或者若后期运营公司管理不善,甚至卷钱走人, 者将血本无归。

部分商铺,开发商在出售时或许出示与某个 商家合作经营,看似给 者一个心理保障,业主每个月的返租保障依靠商家的租金。高 率下是高租金,什么商家能够买单还请 人不要瞎。并且,从现实情况来看,市场上返租一两年后,就没有再返租的例子屡见不鲜。

另外,法律上并无不动产“经营权”买卖的概念,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以租赁经营权作为抵押的质押标,在法律上尚无明确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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