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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付5万,合同上写3.6万!泸州一小区业主买车位遇“阴阳合同”,商家这样解释……

大米哥2021-12-30 10:23:15
年来,媒体曾曝光多起娱乐圈中的“阴阳合同”事件,不少明星因此受到相关处罚。然而,“阴阳合同”并不仅限于娱乐圈,不少行业也存在“阴阳合同”。

 

近日
市民陈先生向记者报料
他在购买车位时就遭遇了“阴阳合同”
付款时交了51811元
(其中1811元为维修基金)
而购买合同和发票却显示为36000元

买车位遭遇“阴阳合同”

实际价格5万,合同写3.6万

2020年8月,陈先生购买了金科博翠湾的一套住房,今年9月又订购了该小区的一个车位。
“销售人员在介绍时称该车位是5万一个,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拿出来的却是一份3.6万元的合同,说是其他业主签的合同也是这样,每个车位价格都是一样的,主要是为了避税。”陈先生表示,当时他没多想就签了合同。
没过多久,陈先生在与其他业主聊天时得知,这个小区的车位销售合同竟然有三个不同版本。
“批购买车位的,合同写5万实际交款也是5万;中间一批购买车位的,合同写3.6万实际交款是5万;今年9月22日以后购买车位的,合同写3.6万实际交款也是3.6万。”
陈先生表示,自己刚购买车位不久,价格就降了1.4万元,既然合同上写明的是3.6万元,开发商应该按照3.6万元收取,多收的1.4万元应该退给自己。“既然签的是相同的合同,消费者就应该享受同样的权利,否则解除合同。”
然而,销售人员明确告知,这完全是正常的商业行为,既不会给陈先生补1.4万元差价,也不会答应退款解除合同。

商家解释称

只是为了买卖双方少交税

12月28日,记者在金科博翠湾小区里采访了多位业主他们表示车位价格合同的确存在三个不同版本,和陈先生反映的情况相符。
其中一位业主表示,自己也是花5万元买的车位,合同显示金额为3.6万元。“对方当时并未给出明确解释,只是称大多数小区都是这样签的合同,主要是为了给双方省点税钱。我当时觉得有些不合理,但一想价格不算太贵而且又是刚需,还是买了。”
经过调查,记者发现在部分小区的车位销售中,的确存在“阴阳合同”现象。据市民侯女士回忆,10年前自己购买车位时就遇到了这种情况,“我的车位是花14万多买的,但合同显示价格仅为4万多元,开发商的解释是为了避税。
上周,陈先生将此事投诉至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方的回复为:车位合同价是36000元,另14000元为“销售服务费”,且“销售服务费”应该有单独的合同,因属于民事纠纷,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我从没有听说过这个‘销售服务费’,也没有这个合同。我咨询过销售人员,对方称‘服务费’的合同只有他们公司有,业主没有,且已上交存档,无法拿出来。”陈先生说。
据一位业内人士介绍,之所以在车位买卖中普遍存在“阴阳合同”现象,主要是利益驱动。“办理产权证时,买房需按车位总价的3%缴纳契税以及万分之五的印花税。销售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话,税率为10%,增值税税费就是不含税买价乘以10%,价差越大买卖双方节约的税费就越多。
记者了解到,车位价格弹性较大也是造成“阴阳合同”的原因之一。“商品房能够根据同一区域楼盘的成交均价来对合同价格进行监管,但车位交易却难以做到,同一区域的车位价格甚至会有两三倍的差异,有些小区甚至车位。因此,大多数小区的车位报备价格都不高,一般就是三五万元,开发商也就有了偷漏税的操作空间。”某监管部门人士表示。

律师观点

“阴”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那么,这种车位购买的“阴阳合同”,存在法律风险吗?业主又该怎样维权呢?
泸州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委员冯骏律师表示,民法典只有明确的“阳”合同。所谓“阳合同”指除了合同内容由双方知晓外,合同内容还需要对外公示。一般理解,商品房买卖合同包括车位买卖合同,是要凭此到不动产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的,这就是对社会的一种披露,因此对社会披露的合同就是所谓的“阳合同”,而这种合同内容具有法律约束力和法律保护性,当事人必须按照此合同内容,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而所谓的私下“阴”合同,不管定得的如何清楚,因为有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在法律上只能被认定为是无效的。
冯骏认为,双方既然已经签署36000元的合同金额,则双方也应当按照此合同内容履行相关的合同义务,包括业主应当按照此合同金额履行支付义务。超过该合同金额的相关费用,只能视为开发商获得了不当得利,开发商应当予以退还。
开发商之所以搞所谓“阴阳合同”,目的就是为了规避税款的缴纳,但这种行为既不合理更不合法。而一旦将合同内容交由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处理,将会判定开发商按照“阳”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权利义务。

 

朋友们
你遇到过类似的事情吗?
关于商家出具“阴阳合同”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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